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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伟时VS杜维明:如何看待中国传统文化

http://www.CRNTT.com   2011-01-02 09:32:44  


 
儒表法里以及保守情结

  袁伟时:我同意这个观点,我们都是有比较开放的心态,而且都赞成以批判精神来看待传统文化。但是我对中国的知识阶层里面有些思潮是很担忧的。比如,为了夸大中国传统文化的成就,有一些东西,我认为是强词夺理的。

  现在很流行一个观点:“儒表法里”,我认为这个观点是不成立的。作为一个学说研究,你可以分析哪一个是儒家影响,哪一个是法家影响。但是现在有些人,包括一些自由主义学者,他就在讲:儒家原来是非常完美的,后来不好的东西都是受到法家的影响,包括从《白虎通义》以来的那些东西;只要将法家的东西排除掉,剩下儒家的东西就没问题了。

  我还要补充几句。陈寅恪先生不愧是大学问家,他对儒家和传统社会制度的关系分析得非常透辟。他说:

  “李斯受荀卿之学,佐成秦治。秦之法治实儒家一派学说之所附系。《中庸》之‘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即太史公所谓‘至始皇乃能并冠带之伦’之伦),为儒家理想之制度。汉承秦业,其官制法律亦袭用前朝。遗传至晋以后,法律与礼经并称。儒家《周官》之学说悉入法典。夫政治社会一切公私行动莫不与法典相关,而法典为儒家学说具体之实现。故两千年来华夏民族所受儒家学说之影响最深最巨者,实在制度法律公私生活之方面;而关于学说思想之方面,或专有不如佛道二教者。”(《冯友兰中国哲学史审查报告三》)

  说得太精彩了!我怀疑不少“儒表法里”鼓吹者,有没有读过这个报告。

  我最近看了一本书,2009年出版的一本跨文化研究丛书。它有一个总序,是丛书的主编周宁写的。我读书太少了,不知道他做什么研究的。那个序言第一段就说:“诸如理性、自由、民主、文明、进步之类具有普世道德主义意义的宏大观念,实际上都是现代西方现代扩张的意识形态,为殖民主义帝国主义事业服务。”我说要命啊,居然有这样的高见!尽管披上后现代的华丽外衣,实际比满清权贵还落后!而且这类观点,是新左派的普遍的一个理念。

  杜维明:假如把西方的自由、民主、人权都当作一种后殖民主义,当作圈套,是完全站不住脚的。我为什么要强调要继承“五四”,为什么强调有批判精神,跟袁老师在这方面的想法是完全一致的。假如你对传统文化的阴暗面不能批判,那么就无法更高层次地真实地继承传统文化。

  另外一方面,袁老师刚刚讲的是,现在对传统文化认同的人多了,传统文化的影响力大家也看到了。这个当然是从“五四”以来,特别是文革以来,对传统文化严格批判的一个反击效应。这个反应可能过火。当时最保守的一批人,现在大家多推崇,保守的一批人中确实也有高明的,也有横跨东西文明的大师大德。像马一浮,他把《资本论》带到中国,掌握了十几种语言。他对西方的理解是非常深刻的,这种人与一些完全没有接受西方文化如义和团那种狭隘的民族主义当然不同。

  袁伟时:杜先生可能对国内情况不太熟悉。我告诉你,北京大学法学院的一批人,他们说什么叫宪政?北京大学法学院的强世功教授说:中国特色的宪政就是主席领导下的党政军一体化。

  杜维明:我当然不赞成这样的讲法,这个且不说。另外,有一点你可以做参考,这个很有趣。清华最近成立一个非常大的研究计划,就是研究法和礼之间的问题。它能不能做出来,我不知道,但是它那种研究和你刚刚提的那种荒诞的说法有很大不同。我举个例子,在哈佛的法学院有一位韩国的学生,叫咸在鹤,他的博士论文受到了业内人士的重视,它的题目是《作为宪法主义的儒家》。什么意思呢?就是他认为儒家礼乐的观念和宪法很相似。宪法在美国叫做调控系统或者控制系统,而他认为在传统社会——基本上是韩国的社会,中国也相似,礼所起的作用就类似与宪法的作用。礼和法不是相对的,因为礼有很大一部分完全像是现代英美的习惯法。

仁义礼智信是否合法

  主持人:我一直想提的一个问题和这个相关,之前你在南都的访谈中也讲到,“仁、义、礼、智、信”是相当于英美的习惯法,我对此有疑问。比如说,我觉得所谓的习惯法,它的前提是保障自由,是为了保障一些基本的权利约定俗称而来。而我们的仁、义、礼、智、信则是作为礼教,它的起源是官方的教化,之后逐渐沉淀下来,这样一种习惯法是官方认可的,而且是对某一阶层进行压制和管教,我认为不能叫习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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