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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时代老百姓不愁住房?

http://www.CRNTT.com   2012-08-18 10:29:42  


 
  1983年政府只承认了官员住房“超标”,并没有向自身的住房特权开刀,因此这份文件并没有解决干部与民众之间住房差距的问题。1988年中国社会调查系统于北京市对1000户居民进行了入户户问卷调查。调查发现住房分配存在以政治身份和行政级别为基础的群体差异:(1)干部与工人的差异。机关干部和企业干部的住房状况明显好于企业工人和商业职工,干部的人均使用面积是8.1338平方米,比工人(包括商业职工)高出2.1331平方米。(2)党员与群众的差异。党员的人均使用面积为8.133平方米,比群众高出1.188平方米.(3)中央和地方的差异。中央机关干部的人均使用面积为9.123平方米,比市属机关干部高0. 187平方米。”(中国住房改革制度的分割性,李斌,社会学研究,2002年) 

  官员还掌管福利房的分配,民众为分到房子不时给领导送礼的、递条子

  官员不但福利房的分配标准,还掌握着福利房的分配,他们可以利用自己的权力从中寻租。民众为了能分到房子,经常得给领导送礼的、递条子。

  1983年研究者记录了某研究所福利房分配过程:“住房调配方法采取上下结合、全所平衡,公布方案,征求意见,最后由所务会议讨论通过,党委审定,行政领导签发,发榜公布。然而,在分配过程中,有些并未照此执行。如有位造反派头头,共有四口人,两个孩子最大的才上初中,自报还有两个临时户口,第一批分配时,一榜方案上分配给他一个朝南十二平方有阳台、煤气、大卫生的单间套,加一个朝北两间二十余平方有阳台、煤气、大卫生的小套,群众意见非常集中,非常强烈,多数意见反对这个方案,因此,在第一批分配时不得不撤销这个方案。当时有的群众就说:“这不过是个缓兵之计,看着好了,最后领导还会分配给他的。现在不报恩,以后没机会了。”有的则说:“不会吧?领导不能那样无视群众意见,一意孤行吧。”然而,在第二批分配时,果然上了第二榜,而且,说明不再发第三榜,抛开所务会议一锤定了音,这种做法在干部群众中,影响极坏。”(公房怎样分配得公平合理——M研究所分房情况剖析,黄勤 ,《社会科学》,1984年02期 )

  1993年调查显示,民众认为分配不公平,工人和干部或领导意见等不应成为分配的条件

  对于福利房的分配制度和实际结果,多数民众认为分配十分不公平的。1993年研究人员对上海和天津民众的调查显示,“认为您单位的住房分配是否公平?”将回答中表示“很公平”或“公平”的个案加起来,天津为36%,上海为25%。很显然,大多数人对此持不同的看法。民众认为,住房分配一系列标准当中,最重要的次序分别是:1,住房困难程度;2.婚后无房;3等房结婚这三项。此外,天津市民将职工年龄和工龄也列为主要的标准之一。(中国住房改革制度的分割性,李斌,社会学研究,2002年)

  “在调查中受访者认为,工人和干部或是不是党员这样的政治条件不应该成为住房分配的前提条件,领导人的意见也不应该是重要的分房依据。但是人们还是承认,“与单位领导人搞好关系”,特别是“与分房委员会领导搞好关系”是能否分到住房的重要因素。同时还认为,与直接领导搞好关系“也是非常重要的”。这些都说明,一方面人们一般不喜欢在单位分房中掺入人为的因素,而另一方面,现实地看,处理好这些人为的因素又是得到住房的重要条件。”

结语:

  1、福利房既不“福利”,也不公平,是计划经济年代的一个缩影。

  2、买房难和住房两极分化是当下极为严重的一个问题。但因为这个现实,而去怀念“公平”的“福利分房”时代,则未免太滑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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