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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为何不能涉足房地产市场?

http://www.CRNTT.com   2010-03-21 08:26:45  


视频:国资委要求78家央企退出房地产业务 来源:东方卫视《东方新闻》
  中评社北京3月21日讯/“央企地王”等现象应该尽早从真正的市场中退出,但用一种本身就带有浓厚计划经济色彩的手段来纠正计划经济遗留下来的问题,并不是可取之策。《上海商报》发表社论“央企为何不能涉足房地产市场?”,内容如下:

  频繁出现的“央企地王”是一段时间以来的社会焦点,在排山倒海的舆论压力下,主管部门终于作出正式回应。

  3月18日下午,国资委召开新闻发布会称,除了主业为房地产的16家央企,余下还有78家非房地产主业的央企亦涉足地产业。国资委表态,前者须带头执行法规政策,而后者应该加快进行调整重组,在完成企业自有土地开发和已实施项目等阶段性任务后有序退出。

  昨日,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也发布北京土地供应新措施,暂停热点地区高价土地的交易以稳定土地市场。同时还宣布,北京将改进土地交易方式,今后土地拍卖将不再是价高者得。

  上述两条消息立刻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上掀起了热烈的讨论。我们注意到,虽然各方人士众说纷纭,但舆论关注的中心显然在于上述政策的有效性问题。不过,它们从这个角度谈论此问题,其实已经暗示了他们的前提,即国资委要求央企退出楼市的政策是对的,应当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

  然而,如果央企真的像许多政策宣传里说的那样,是与民企、外企等没什么不同的市场竞争主体的话,它们为什么不能进入房地产市场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天然地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如果央企判断房地产市场是当前实现利润最大化的最佳目标领域(事实上它们正是这么判断的)的话,国资委又有什么理由责令它们退出?须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包括央企在内的所有国有企业的第一要务,也是作为政府主管部门的国资委的首要职责。现在,国资委让央企撤出一个利润最为丰厚的市场,岂不是与它自己的职责相违背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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