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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作家的“白黑灰血金”权力收入

http://www.CRNTT.com   2010-05-17 09:04:03  


 
  其二,黑色收入。作协官员向贪官兜售作家桂冠,可称黑色收入。举全县之力玩诗歌的“最牛贪官诗人”李凤臣(原山东省齐河县委书记),连获中国作协会员、国家一级作家,出版了7本诗集,一年由作协召开7次研讨会……仅2009年,中国作协就开除了6名获刑贪官会员。贪官作家为何喜欢跻身作协?是谁把他们引入作协的?又有着怎样的幕后交易?

  其三,灰色收入。作协官员坐在主席台上坐享的高额回扣费、出场费、红包费、讲座费、冠名费……可称灰色收入。

  其四,血色收入。公款吃喝、公车使用和公款出国等“三公”问题,是百姓椎心泣血的话题。作协一次豪华采风500万,一次诗歌节3000万,奢华年会入住北京饭店、锦江饭店等高档会所……纳税人养活的不是作家,而是作协官员;不但要支付作协官员的工资,更要为他们的“三公”消费埋单。

  其五,金色收入。作协官员还担任各项国家级文学奖的评委会委员、主席,而每项文学奖开场,都意味着财源滚滚。正在进行的第五届鲁迅文学奖,除专项国家拨款外,中国作协发言人陈崎嵘还介绍:“本届(第5届)鲁迅文学奖……李嘉诚基金会一次性资助人民币500万元。绍兴市政府也将为第五届鲁迅文学评奖和颁奖活动提供支持。”(2010年3月3日《京华时报》)企业赞助+国家拨款+地方财政,令文学奖“钱”途光明金光灿烂。至于文学界多次质疑的“跑部钱进”,因是隐性收入就更难计算了。由此,尽管肖鹰教授等专家对文学评奖屡次叫停,但作协系统的鲁迅文学奖、儿童文学奖今年却依然鸣锣开场。原因很简单,让官员作家把到嘴的肥肉吐出来,可谓与虎谋皮。

  在民间团体、政府机构和文学产业三位一体的作协体制下,少数作协官员集官员、民间团体主席和企业法人于一身,将庞大的文学利益垄断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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