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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后中国税制改革前瞻 | |
http://www.CRNTT.com 2012-12-19 09:05:53 |
应从扩大支出转为进一步落实减税政策 文章称,中国2008年以来一直强调“结构性减税”。在现实中,财政政策工具的选择采取了收支并用的策略。 十八大之后,“稳增长”不能走老路。政府的所作所为应转向尊重市场力量,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扩大支出刺激市场需求可以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是扩大支出也有诸多不利之处。支出受益面可能存在不均,结果可能是市场中强者得到更多的资源,而弱者得到较少的资源或什么也没获得,尤其不利于中小企业的发展。这是不能继续采取扩大支出政策的原因之一。 原因之二是扩大支出规模必然要借助于政府投资项目,这么做也可能导致政府行政审批权限的扩大并带来体制性复归的问题。 原因之三是扩大支出规模或意味着债务融资规模的扩大,或意味着财政收入的增加。从当前中国情况来看,政府举债仍有空间,但由于地方政府性债务问题仍未得到合理的解决,地方债从某种程度上看仍有向中央转嫁的可能。这样,扩大债务规模势必增添未来财政风险的不确定性。 原因之四是如果依靠增加财政收入的方式来扩大支出,那么这会给处于不确定性状态的经济带来更多的不确定性,给已陷入困境的企业雪上加霜。 不宜扩大财政支出规模,不等于财政支出政策不能有所作为。财政支出结构调整仍可发挥积极作用。通过财政支出结构优化,增加公共服务投入,如扩大养老、医疗、教育、住房等方面的支出,就可以增加居民的可支配收入,释放出更多的消费需求,为经济增长提供最为根本的支撑。 与此同时,减少包括税收在内的财政收入是积极财政政策非常重要的内容之一。减收最终会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减收不仅包括减税,还包括非税收入如收费和基金等的削减。减收可以减轻企业负担,从而让企业轻松上阵,增强企业活力。 减收势必增加财政压力,但减税收益也显而易见。企业竞争力的增强,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提高,最终会在带动经济增长的同时,促进财政收入的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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