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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中国之雷震:所主张的和反对的

http://www.CRNTT.com   2013-07-13 08:20:04  


 
  2001年2月28日,台湾《联合报》记者钟年晃在一则报道中透露:台湾"国史馆"中至今存有民国四十九年九月四日胡适致陈诚的电文原件。作者注)1929年即发起"人权运动"的胡适,当然将"言论自由"视为人与生俱来的一种权利,他之所以强调国民党当局以"叛乱之罪"加害于雷震等人"甚不明智",完全是出自于他对民主政治的一种认知。在1960年11月18日的日记中,胡适附上了四则英文简报,分别是美国《纽约时报》、《基督教科学箴言报》、《华盛顿邮报》三大报纸就"雷震案"对蒋介石政府的批评文字。还有一份是哈佛大学学生出的日报,认为台湾当局指控雷震,"使海内外国民党知识分子迷惑不已。在任何时候,雷震案都将是一件丢脸的事"。(《胡适日记全编.第8册》727页)这些简报是美国中国问题专家费正清寄给胡适的。在当晚陈诚的晚宴席上,胡适当众将简报交给总统府秘书长张群,其意不言自明。胡适在写这天日记时已从美返台多日,并在当天上午会晤过蒋介石。虽然他本人不愿多谈"雷震案",但内心却有着一种"大失望"。民间的反弹也很强烈。虽然人们并不知道"雷震案"背后有着隐微复杂的政治因素,但还是自发地组织起了"1960年雷震案后援会"。而《自由中国》半月刊的两支主笔殷海光、夏道平与好友宋文明在报上看到所谓"白皮书"之后,深感此案纯系政治上的一种构陷,为减轻雷震的"罪名",三人联名发表了一份轰动一时的《〈自由中国〉言论撰稿人共同声明》。这篇1200字的声明指出:一,他们在《自由中国》上的言论文章,系书生论政;二,愿为此承担所有文章的言论责任;三,抨击国民党当局以不实之词嫁祸于《自由中国》发行人雷震先生……然而,这些来自于道义上的声援并未能改变雷震先生的命运。相反,学者殷海光也将因此而面临"被迫离开台湾大学"的困境,让人嘘唏不已。

  二、蒋介石逮捕雷震是"事有毕至"

  监察院司法委员会责成陶百川、金越光、黄宝实、陈庆华、刘永济等五位监委组成的"雷案调查小组"对案情的调查,遭到了百般阻挠。军事法庭只允许调查马之骕、傅正、刘子英三人的案情,而"主犯"雷震则不在其列,这意味着"调查"将空有其名。事实正是这样,尽管调查结果表明:警总等机关在处理雷案时有"诸多不合"和"失当之处",建议将审判违法事项向行政院提出"纠正案"。但"纠正案"在递交之后,就一直没有了下文,陶百川等人欲从法律层面来挽救雷震的最后一线希望彻底破灭了。陶百川后来慨然发出"深知政府制裁雷震决心如铁,自非监察院所能挽回"之叹,心情可想而知。与陶百川一样,胡适1960年11月15日对胡颂平说的一番话,也道出了他本人也是许多人心中的一种无奈。胡颂平回忆道:"对于雷案,先生希望军方再请几位真正懂法律的人来审慎处理;如果他们真能请到真懂法律的人来处理,可能雷案不会成立了"。(《胡适之先生晚年谈话录》第80页)

  这里有必要说一下雷震其人。

  雷案之所以在当时闹得沸沸扬扬,就在于雷震并非一个"普通人",他原本就是国民党高层的核心人物。雷震生于1897年6月25日,浙江省长兴县人。1917年由张继、戴传贤等人介绍在日本加入国民党。1923年考取京都帝国大学法学院政治科,主修行政法与宪法。1927年学成归国。雷震先后在国民党及政府中担任要职:南京市党代表大会主席团主席;教育部总务司司长;抗战爆发时,任国民参政会副秘书长,战后任全国政治协商会秘书长、国大代表、国民大会副秘书长、行政院政务委员;1950年在台湾被蒋介石聘为国策顾问。从以上政治履历中不难看出,雷震一直为蒋介石所信赖和重用。然而,及至1954年12月被开除党籍并撤销其所有职务,进而1960年9月锒铛入狱,在这风雨如晦的10年中,雷震个人命运的跌宕多舛,让人始料不及。创办《自由中国》,原先也是得到蒋介石的默许。胡适、雷震、王世杰、杭立武等人当时是想在上海创办这份杂志。为了这件事,雷震曾去浙江奉化找过当时"下野"的蒋介石。但到了1949年下半年,国内形势急转直下,国民党军队在大陆节节败退,8月开始溃逃,最后仓皇撤至台湾,雷震等人欲在上海办刊的愿望遂成泡影。在上海没有办成的事,竟在台北实现了。透过蒋介石的这层关系,《自由中国》创刊得到教育部的资助,台湾省政府还拨出一所公房供杂志社使用。马之骕先生后来写过一篇回忆文章,披露当时的教育部长杭立武在办刊这件事情上,不仅在言辞上对雷有所鼓励,而且"允由教育部按每月补助三百美金的经费"予以支持,"其不足者由雷震另行筹措"(《忆雷震当年在〈自由中国〉扮演的角色》)。杭是蒋介石的教育部长。由此可见,最初的《自由中国》半月刊隐含这样一种政治背景,就很难保证它与政府唱得不是同一个调子。这时雷震与蒋介石的关系,无论于公或于私,仍处于一种"相视而笑(应改为悲字),莫逆于心"的亲密之中。一个出钱,一个办刊,可谓"同气连枝",倒也合情合理。所以,这也是日后雷案之所以引人特别关注的一个心理视点。

  以雷震的特殊身份,雷案从一开始就显现出它的复杂性。从监察院"纠正案"石沉大海这一事实来看,就能嗅出其中的几许深意。2002年9月12日146期《台湾新闻.总合周刊》上一篇有关文章透露:当年副总统陈诚在雷案中的处境十分尴尬。由于他与胡适、雷震的私谊,事前并不知内情。直至下令逮捕雷震那一刻,才由警总司令黄杰与参谋总长彭孟一起向他作了通报;当时总统府秘书长张群亦为雷震的好友,开始时对雷案竟也是"不闻决策",一度成了局外人。这些都充分说明蒋介石为逮捕雷震,事先做了十分慎密的安排。2002年9月,台湾有关方面披露的"雷案"大量机密文件显示,当年"情治单位(情报和治安)办理此一案件的政治性质远超过法律性质"(《平反白色恐怖案还有长路要走》一文,薛化元),这无疑是陶百川等人当年之所以未能挽救雷震成功的障碍所在。文件还显示,蒋介石对此案给予了"足够关注"。此次台湾"国史馆"出版的《雷震案史料汇编》两册,在其"导论"部分以"最高当局关注下的审判与调查"为题,依据史料对此作了如下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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