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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政策支持 加快推进港台实质联系

http://www.CRNTT.com   2010-03-05 11:20:24  


 
               第二,尽快筹备启动“港台综合性共同市场安排”的谈判。

  据预测,以两岸四地为主体的大中华经济圈将于30年后的2038年形成。具体过程大体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2009到2028年,两岸四地经济圈将逐步实现商品自由流通,彼此之间免征关税,并取消其他贸易限制;第二阶段是从2029到2038年,经济圈内的商品及生产要素将自由流通及自由竞争,实现关税、贸易和市场一体化,并将建立共同对外关税共盟。

  两岸四地经济圈的构建,应以香港与台湾先行先试作为辐射源,向内地延伸大约1,000公里,覆盖广东、广西、湖南、湖北、江西、福建、浙江、安徽、上海、海南和江苏等十一个省市地区,形成扇形区域的“港台经济主要辐射区”。这既是港台共同发展的需要,亦是两岸共同市场尽快形成的重要动力。

  因应两岸四地经济合作形势的发展,香港需要设法促进港台经贸关系紧密化和制度化。香港需要抓紧推动与台湾签订“综合性共同市场安排”,保证两地间贸易商品、资金、人才的无障碍流动,令港台之间在两岸四地率先实现自由贸易区的经济整合,尽早进入共同市场阶段,既为将来建立“两岸共同市场”积累经验、摸索探路,也可加强港台在大中华经济圈中的地位和作用。

  鉴于签订“综合性共同市场安排”涉及到复杂的利益关系,通常都需要较长的时间进行磋商谈判,有关方面应该尽快筹备启动有关磋商。

  第三,尽快签订“港台全面性避免双重征税”安排。

  香港作为一个国际金融中心和商业中心,没有外汇管制,资本可以自由流动,一直以来扮演一个门户的角色,为台湾投资者在大陆投资提供服务。很多台湾公司选择在香港进行融资以支持其在大陆的商业活动。现在的问题是,台湾已经与包括新加坡在内的16个国家或地区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港台之间却没有签署这样的协议。一旦台湾正式对大陆投资者开放,已经同大陆签订“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香港,如果能与台湾达成一个全方位的“防止双重征税”协议,香港作为大陆对台投资的处理投资地的地位将会进一步加强。否则,大陆和台湾的投资者将有可能选择新加坡而不是香港进行海峡两岸间的投资。实际上,港台之间签订“全面性避免双重征税”安排,不仅可以增强香港作为大陆对台湾投资的门户地位,而且能够促进香港与台湾间的投资,因而也是为香港作为两岸之间以及其他国家与两岸间的投资中介地做具有前瞻性的制度性安排。因此,港台应尽快磋商签订相关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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