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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党“专业形象” 已是面目全非

http://www.CRNTT.com   2010-03-13 10:19:20  


公民党刻意营造的“专业”形象,此次被涂得面目全非。
  中评社香港3月13日讯/“公民党就是采用三人成虎的伎俩,在传媒上不断重复基本法无禁止就可以做;利用自身法律界的身份,故意误导公众,加上友好传媒推波助澜,附和这种似是而非的理论,确实令不少市民感到迷惑。 ”《文汇报》今天登出郭中行的文章“点出“公投”本质 余若薇理屈辞穷”,剖析公民党刻意以“专业背景”误导民众的伎俩,指出“一场‘公投’就是一面照妖镜,照出了公民党所谓法律精英,在政治面前不惜放弃尊业,故意扭曲法律,张冠李戴,误导公众,这样的政治也太不堪了吧!”。文章内容如下: 

  “五区公投”发展至今,社会各界都批评这是一次违法违宪的运动,这是因为本港并没有“公投”制度,但“公社”却摆明车马利用补选去进行“公投”,提出了“议题”,进行了广泛宣传,在报纸大卖广告,这就肯定不是一次正常的补选,而是要通过正常的普选去达致非法的“公投”,人大法工委负责人直指“公投”没有宪制性法律依据,是从根本上违背《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正点中了“公投”的要害,余若薇等人再狡辩也是徒劳。 

  公民党一班大状对违法违宪的指控一直坐立不安,担心吓怕大部分选民不出来投票,更害怕自身的法律精英形象一朝丧,于是不断辩称这次“公投”并没有违法,因为基本法没有禁止,他们进行什么样“公投”都没有违法。有电台主持人更附和说,基本法没有授权我做主持,是否我做主持也是违法?不论是余若薇或是该电台主持人,其思维都是一脉相承,就是以普通法的思维模式去处理公权力以及政治体制的问题,这是张冠李戴的说法,与法律原则相违。可是,公民党就是采用三人成虎的伎俩,在传媒上不断重复基本法无禁止就可以做;利用自身法律界的身份,故意误导公众,加上友好传媒推波助澜,附和这种似是而非的理论,确实令不少市民感到迷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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