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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每个被强拆家庭都有清华博士

http://www.CRNTT.com   2010-12-07 13:43:57  


 
  王进文:我担心过,后来打消了顾虑。第一我相信,即使我发了信,我和我的家人也是安全的,政府有妥善处理的能力。另外,越来越多的人关注,也给我注入了力量。而且网络上的评论,对我攻击的几乎没有,我想我的境况很多人是感同身受的,我说出了他们想说不敢说或不方便说的话。

  记者:如果有私下解决的方案,你会接受吗?

  王进文:不会。11月24日,我接到一个陌生人的电话,他问我要一个账户,说“给你汇138万,这事就别闹了”。我不知道他是谁,也没同意。

  “我没了房子但有家”

  记者:清华大学法学院的领导对你的信有什么表态和意见吗?

  王进文:很多院领导和老师都关注着事情的进展,都在关心我,他们希望此事能尽快解决。这毕竟是我的个人行为。

  记者:但你信的开头却提到了清华大学法学博士的字样,这对对方可能是种压力。

  王进文:应该说,我“绑架”了清华,“绑架”了博士,“绑架”了法律。

  记者:怎么解释?

  王进文:清华大学,一所引领全国教育界的高等院校,它要有伦理责任和道义担当,它会支持它的学生合理合法的维权。在某种意义上,它只要不阻碍,就是一种支持。

  我的父亲是个农民,不识字,把我养育成一个清华学生,让我掌握足够的知识,如果一个清华的博士还不能依靠自己的知识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那么国人绝对有理由质疑,读书是否有意义。就会有人说,你这个博士有用吗,只会用嘴说说,人家拿起刀来就维权了。

  第三,请注意我的身份,清华大学法学院的博士研究生,学了10年的法律,10年寒窗,我一直用法律途径来试图解决我所面临的问题,而且我也充当了我们村村民的法律顾问。如果说,我在掌握了所有的证据,并采取了合理的法律手段的前提下,仍然没能维护合法权益,那么中国的法制和法律您认为是成功的吗?

  这可能是个冷幽默,但需要反思的是,我“绑架”了这些,谁“绑架”了我,谁“绑架”了唐福珍(注:2009年11月13日,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在拆除违法建筑过程中,一位叫唐福珍的拆迁户与城管执法人员对峙,拒绝拆迁,之后其情绪失控,在自家的房顶上,向自己身上倾倒汽油并用自备打火机点燃自焚,经医院抢救无效,于11月29日死亡。),谁“绑架”了那些面临野蛮拆迁的人?

  记者:通过这件事,你有什么收获吗?

  王进文:其实我是幸运的,我只是没了房子,但我有家,家和房子是不一样的,有人才有家,但家的载体是房子。我只是失去一个载体,这是不幸中的大幸。这对每天埋头读书的我,也是一个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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