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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万条民意撼不动专家的傲慢与偏见

http://www.CRNTT.com   2011-05-20 09:01:30  


 
  看看专家们的傲慢与偏见,价值几何。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朱青提出,发达国家减除费用标准相当于居民月平均工资的24%至40%左右,而草案规定我国的减除费用标准相当于月平均工资(约2800元)的100%,远高于发达国家的水平。朱青为什么不考虑我国职工工资仅有发达国家职工工资几十分之一?在一次社会分配中,我国百姓收入占GDP比重为15%,西方国家接近30%;我国更多的税隐蔽在商品价格中,即使取消个得税,还是重税国家,难道朱青真不知道?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孙钢认为,从2008年到现在,我国物价水平上涨了10%到15%,据此计算,减除费用标准应提高到2200元左右,草案的规定高于这一水平。请问孙钢,你是否知道,陈志武曾以1995年的100为基数,到2007年国家财政税收总体增长5.7倍,平均每年上升16%;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12年只增长1.6倍,平均每年增长8%;更惨的是农民人均纯收入只增长1.2倍!这几年政府财政收入增长速度仍是GDP的两倍,而百姓收入的增长仍低于GDP增长。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刘佐说,除法定减除费用外,“三险一金”已经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按照3000元标准计算,实际扣除额为3896元,这标准已经很高。请刘佐明白,你只是证明企业不堪重负,除了垄断国企外,一般企业尤其是无法走歪道的民营企业,已没有多少余地给职工提高工资,需要国家为企业减负。另外,“三险一金”难道是个得税应税额?作为税务专家,为什么不提倡与国际接轨,按年收入、按家庭征收个得税?这样是否更符合个得税本意?

  财政部曾表示,个税免征额若上调到5000元,则只有3%的人纳税,这个税存在的意义就不大了。请问财政部,是否知道党中央国务院正在大力促进国民消费,促进内需,让百姓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为此,要改善目前极不合理的一次分配比例,大力提高(准确说是恢复)劳动者的应得工资?虽然工资倍增计划,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很可能是海市蜃楼,望梅止渴,但是万一中央拿出有效决策,真的大幅度提高百姓收入了呢?财政部有那么多智囊专家,怎就没有一点预见性?

  曾有哲人说,你不要企图说服别人接受你的意见,只有等候持不同意见者都离开这个世界。22万条民意,都撼不动专家们的傲慢与偏见,本文理所当然的结果是,说了也是白说。只是闲来没事,白说也还说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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