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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万条民意撼不动专家的傲慢与偏见

http://www.CRNTT.com   2011-05-20 09:01:30  


 
高收入者逃税成风让个税天平更倾斜

  2011年05月19日09:57 来源:千龙网 作者:王文武 

   高收入人群逃税成风。“大家打着‘税收筹划’的名头,干着避税的自欺欺人的事。”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某税务师事务所总经理,如此形容时下高收入者的“个税筹划”现状。国税总局研究所研究员张培森表示,“新的收入种类和形式不断出现,总局也不断地发函,‘见招拆招’。”于是个税规避几乎就像是一场“猫鼠游戏”,在富人们和税务机关之间长年累月地上演。(5月17日《济南日报》)

   高收入者逃税,甚至美其名曰“合理避税”、“个税筹划”,笔者早先也有所耳闻,没想到竟然如此普遍。也难怪,工薪所得项目个税收入占个税总收入的比重约为50%左右。我国的个税征纳机制本来就不成熟、不完善,高收入者逃税成风,让个税的天平更倾斜。 

  所谓的“富人”不依法纳税,让工薪阶层承担个税“半边天”,显然不合经济发展规律。如何让“个税”征纳更科学、更有效、更公平,归根结底还是要用制度和法律的形式,让那些该纳税而未纳税或者偷税、逃税的人依法纳税。 

  最近几年,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纳税在全国各地如火如荼地开展,但也有一些年收入达到12万元以上而不主动申报的。与此同时,月收入高于2000元的工薪阶层在规规矩矩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样一来,所谓的“穷人”必须月月照章纳税,而高收入者可以自行支配,这就形成了一种“不公平”。虽然有关部门会善意提醒这些高收入者,但往往收效甚微。通过这个简单的实例可以看出,当今的税收政策,还存在着很大的调整空间,一些本该承担更多社会责任的纳税人却未履行应有的义务。 

  所有的人身上要流淌着道德的血液。人的纳税理想境界是,当纳税人的经济能力或纳税能力相同时,纳税也应相当;同时,经济能力或纳税能力不同的纳税人,应当缴纳数额不同的税收。因此,当税收出现“不公平”时,一方面会触痛依法纳税的纳税人,另一方面会放任偷税逃税的人群。 

  笔者认为,当前“个税”改革的首要是用某种科学的尺度来衡量不同纳税人的经济能力或纳税能力,为公平税负打好基础;其次要严格落实《个人所得税法》、《征管法》和《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等法规条例,在税收政策上绝对公平;再次要优化税制结构,加大对高收入行业、人群的税收征稽力度,提高个税起征点。同时,还要加大税收反哺社会力度,让更多的税收用在缩小城乡差距、促进低收入群体增收上,从“治税”向“养税”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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