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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中天:决不能再设“道德祭坛”

http://www.CRNTT.com   2012-03-01 15:20:44  


 
二 杀一儆百,是“求善”吗

  杀一儆百,怎么会有问题呢?它的目的,不是“求善”吗?求善当然没问题。但怎么求,有讲究。我的主张,是“以善求善”,即“善以善求”。求法不善,则“不得善终”。何况“杀一儆百”,还未必真是“求善”。

  且看这四个字。

  首先要“杀”。杀,可以是肉体的消灭,也可以是心灵的摧残。无论哪种,都是不把生命当生命,不把灵魂当灵魂,请问“善”吗?其次,什么叫“百”?就是百姓。这是“儆”的对象。为什么要“儆”?因为他们都是花果山上的“猴子”,天生就要犯罪、闹事、出问题,所以要杀一只鸡,吓唬吓唬。

  可见,杀一儆百,就是把民众看作“假想敌”或“嫌疑犯”,时时警惕,处处提防,常常警示。这就是它的内在逻辑和思想背景。当然,这个逻辑和背景,发明人是不会告诉你的。也不要以为你洁身自好就没事。这种文化和制度的设计,是针对所有人的。何况,你没有“罪行”,还可以说你有“贼心”。

  剩下的只有“一”。这是最后一张门帘,也是最后一道门槛。也许你会认为,杀一两三个,警示千万家,不是很值吗?错!一百个人是人,一两个人就不是?反过来,能杀一两个,就不能杀一两百?杀戒一开,无人幸免。而且,只要同意“杀一儆百”,那么,实在找不到“坏典型”,你这个“好人”也能拉来凑数。

  或许有人说,这怎么可能呢?杀个好人,能起作用吗?嘿嘿,你别忘了,杀一儆百的核心是“警示”,不是“善恶”。而且,一旦目的是“警示”,就顾不上“善恶”,甚至顾不上“敌我”。不信你去看看恐怖分子怎样杀人质。还有,鬼子进村后,第一个拉出来杀掉的,难道一定“抗日”或“通共”?

  事实上,杀一儆百的欺骗性,恰恰在“杀”的是少数人。这就让多数人放松了警惕,以为“事不关己”,可以“高高挂起”,甚至参加围观,或者拿着馒头等人血。但其实,“杀一”是手段,“儆百”才是目的。这种混账制度和文化,正是冲着人民大众去的。

  何况就算侵犯的是个别人的权利,就可以吗?否!正如萧瀚先生所言,私权,是一个正常社会的基础。公共利益,则是为了既保护张三私权,又保护李四私权,亦即保护任何人私权,从而求得的“私权共和”。张三的私权能侵犯,李四就难保。最后,是所有人都没有了个人利益,大家伙也没了公共利益。

  更重要的是,杀一儆百,谁来执行?公权力。所以,这种文化和制度,无不存在于专制国家。专制国家喜欢它,是因为独裁统治和君主专政,只能依靠暴力和恐吓来维持。杀一儆百,相比滥杀无辜,成本较低,也可持续。但归根结底,是牺牲少数人,威慑大多数,维护他自己。请问“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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