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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食品国标沦为“吃不死人”

http://www.CRNTT.com   2013-04-12 17:32:46  


 
  产品质量是重建消费者信任的基本立足点。食品安全不能指望企业自觉成为“业界良心”,监管部门应切实履行职责,以法投票加大监管问责力度,清除市场中的害群之马,方能还业界一片纯净天空,让国民品尝到安全食品的点滴幸福。

  ■ 食品安全岂能以“吃不出事”为标准

  实际上,曼秀雷敦乐敦只是跨国企业执行双重标准中的一个。去年就有环保组织发布报告称,立顿的几款茶饮品均含有国家禁止在茶叶上使用的高毒农药灭多威。立顿生产商联合利华中国公司很快发布声明称,自己的产品完全符合中国国家标准,是安全和合格的产品。

  早在2010年,美国方面爆出,麦当劳出售的麦乐鸡含有“聚二甲基硅氧烷”和“特丁基对苯二酚”。但同样的产品在中国,其“特丁基对苯二酚”含量却未超国标,“聚二甲基硅氧烷”则因无相关标准暂无法检测。最终,麦当劳以“符合中国现行标准”完胜。

  麦当劳、立顿等国际知名品牌企业进入中国市场后,不仅责任感弱化,还美其名曰是为适应中国市场特点做了调整。其实,这是典型的双重标准,缺乏基本道德操守。然而,我们在愤怒之余却无可奈何。跨国食品企业之所以敢在中国降低产品质量,除了我们自己监管不力外,还存在国家标准过低,甚至严重滞后的问题。

  这种标准的“差距”在我国并不罕见:植物奶油被曝光有危害,但我国没有强制性的限量标准;雀巢等婴儿米粉在瑞典被爆含有毒物质砷,但在中国生产和销售的同品牌婴幼儿食品则完全符合中国法规及标准的要求;可口可乐在上海生产的原液被检出防腐剂“对羟基苯甲酸甲酯”,该公司称该防腐剂在中国属于合法食品添加剂,是安全的……面对如此宽松且混乱的标准,难怪有网友调侃欧美是以消费者健康为首要,而我们却是以“吃不出事”为标准。

  黑心企业固然可恨,但政府必须承担更大责任,需要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标准,加大监察力度,如此才能保障食品的真正安全。

  □ 结 语

  食品国家标准不仅关乎个人健康,同样关乎一国之尊严,不可等闲视之,不可怠慢之,更不能成为企业“绑架”民众健康的帮凶。

  (本文来源:新浪新闻《新观察》第242期/201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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