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政魁解剖 】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第6页 第7页 第8页 第9页 第10页 第11页 第12页 第13页 第14页 第15页 第16页 第17页 第18页 第19页 第20页 】 
中评论坛:统合论与两岸和平发展

http://www.CRNTT.com   2014-08-09 00:08:16  


 
  从这个角度来思考,对两岸专业的研究,我认为可以分为主权、治权与统合三个概念思考。现在两岸最大的问题是,对北京来说主权只有一个,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马英九来说,主权只有一个,属于“中华民国”;对民进党来说,主权有两个。我认为这三种论述都无法解决问题,要解决问题,大家在“主权的宣示”上要重迭。因为主权有和的概念,与国民党、民进党、共产党完全不同。

  假如大家的主权概念是和,在两岸目前“宪法”上,主权宣示的概念都包括对方,彼此都应该不分裂“整个中国”的主权。因为“一个中国”有其文字上的陷阱,谁是这一个中国?就是“整个中国”(The Whole China)。德国在处理这个问题时,尤其西德,它用“整个德国”而非一个德国,这很重要。我们在国统会,也是用“整个中国”来表示“一个中国”的含意。整个中国的概念,台湾从1990年开始就主张了。

  第二,在治权方面,北京必须要接受一点,台湾的治权是来自于“中华民国”的“宪法”,和香港是不同的。所以两岸的治权应该是平等的,而且是平等的宪政治权。到目前为止,北京还存在一个问题是:要不要承认“中华民国”政府?它到底是一国两府?还是一个“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或是特别行政区?所以,我认为在表述上,用“宪政秩序”来表述。在这两个基础的架构下,大家签署“两岸和平协议”,确认这两个原则。

  把现在的现状透过文件来表达,保证不分裂整个中国,以及彼此尊重各自的宪政秩序。简单来说,两岸主权的宣示是重迭的,但是宪政治权是分离的。光是这样还不够,因为这样还是没有愿景,所以最重要的愿景在第三个,在这样的基础下,大家来推动“合的机制”。

  德国问题非常复杂,更重要的是欧洲经验。欧洲统合经验与两岸统合是不一样的,欧洲是主权国家与主权国家的统合,追求的是一个主权的合。但是两岸由于主权的宣示是重迭的,所以两岸的统合是追求治权的统合。这个时候在治权方面,我们应该寻求共同体的机制,彼此之间形成一个合的机制。合的机制,台湾就有充分的发言权,大陆也可以共同来为中华民族复兴来努力。整个过程就完整的构成“统合论”的重要精神。“统合论”在此重要部分,充分陈述“反对分离、接受分治、推动统合”,这几个字构成整本书50万字的核心。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第6页 第7页 第8页 第9页 第10页 第11页 第12页 第13页 第14页 第15页 第16页 第17页 第18页 第19页 第20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