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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开征房产税时机尚未成熟 | |
http://www.CRNTT.com 2011-05-24 08:07:47 |
文章指出,从长远看,房产税是中国房地产市场的一项重要制度建设,是中国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其长期目标是调节财富分配,增加地方直接税源,逐步减少地方政府对新增土地收益的过度依赖。从短期看,房产税试点对高价房的需求有抑制作用,有助于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房产税的全面推广必然面临法理的问题,而目前法理尚未理顺。《税收征收管理法》在税收的开征和减免上,比《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赋予了国务院更多的权限。仅变动《房产税暂行条例》中的一个细节,整个框架还是完整保留,这表明《房产税暂行条例》对现在制定房产税征收细节还起着指导、参考的作用,但这仍旧无法解决房产税征收中遇到的现实问题。 文章最后说,国税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副所长靳东升表示,房产税在全面推广是个长期过程。作为一项长期制度建设,房产税试点意味着改革才刚刚起步,目前房产税征收面比较窄。税收政策和货币政策不一样,不能马上显现其成效。当前中国全面开征房产税还存在阻力,需要随着试点的探索和改革的完善,在将来时机成熟时推向全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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