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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市场“看门人”需付出沉重代价
http://www.CRNTT.com   2021-12-30 18:12:33


  中评社北京12月30日电/据中国证券报报道,全国首例证券集体诉讼案——“康美药业案”判决日前生效,进入执行环节,受损投资者陆续得到赔付。包括该案在内,近期宣判的“华泽钴镍案”“中安科案”“五洋债案”“东易所案”等一系列证券民事赔偿案件共同释放一个信号:“零容忍”监管环境下,中介机构承担的连带赔偿责任大大增加。

    专家认为,在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中介机构面临的外部环境发生深刻变化。司法机关近期公布的多个案例具有很强警示意义——作为证券市场“看门人”,中介机构“走神”“装睡”要付沉重代价。

    归位尽责盯紧“看门人”

    今年11月,“康美药业案”作出一审判决,逾5.2万名投资者共判获赔约24.59亿元,审计机构和相关责任人承担100%连带赔偿责任;“五洋债案”二审维持原判,德邦证券和大信会计师事务所须对五洋建设应负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近期,两起具有标志性意义的资本市场案件相继宣判,不是“主角”的中介机构胜似“主角”,再加上年内证监会相继对瑞华、中准等会计师事务所开出巨额罚单,诸多案例纷纷表明监管部门促使“看门人”归位尽责,下了决心,动了真格。

    “近期多家中介机构吃罚单,并有多个重磅判决发布,中介机构承担了较重的民事赔偿责任。这对于优化资本市场环境、遏制造假行为将起到重要作用。”浙商证券总裁王青山说。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叶林表示,新证券法施行标志着我国证券市场将全面进入注册制时代。从事前监管走向事中和事后监管,意味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需以专业能力和自身声誉为发行人的证券质量进行背书,在资本市场中肩负起时代赋予的责任。

    “未来,行政、民事、刑事多维度、立体式追责体系建立将持续护航注册制改革全速推进。在此过程中,中介机构面临的风险敞口将变大。”中信建投证券执行委员会委员刘乃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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