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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试用期被捕 不论起诉与否可即炒
http://www.CRNTT.com   2020-08-24 11:07:56


  中评社香港8月24日电/据大公报报道,公务员事务局早前在致政府各部门首长的信中表示,新入职公务员若因参与非法公众活动被捕、起诉,政府将终止其试用期。公务员事务局局长聂德权昨在电视节目中表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若因参与非法活动被捕,不论其本人被起诉与否,政府有权终止被捕者的雇佣合约。

  聂德权说,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如因参与非法活动被捕,不论其本人被起诉与否,政府各部门都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及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终止该人的试用期。他表示,政府与公务员的关系属“雇佣关系”,政府在试用期期间,考察雇员的工作表现、个人品行等多个方面,从而判定雇员是否适合在政府工作。

  政务司司长张建宗表示,所有新入职公务员都需通过试用期,方可获聘为长期聘用的公务员。一直以来,部门/职系首长都有责任按照《公务员事务规例》的规定,以严格标准评核试用人员的工作表现和品行,确保只有在各方面均合适的人员才能通过试用关限。

  张建宗指出,香港国安法第六条要求所有公职人员包括公务员均须拥护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务员亦必须奉公守法、尽忠职守、不偏不倚、政治中立,“这些信念亦是广大市民对公务员的期望。”他强调,政府不会纵容姑息公务员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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