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9月27日电/网评:打破“立场新闻案”中的三个迷思
来源:大公报 作者:梅若林
前《立场新闻》总编辑钟沛权、署任总编辑林绍桐等串谋发布或覆制煽动刊物罪罪成,案件昨日颁下判决。钟沛权被判囚21个月;至于林绍桐原判入狱11个月,惟因应其健康状况获额外减刑,因此即场获释。判决结果不但体现出法庭的公平公正,以及对被告人权的充分考虑,“立场新闻案”中列出的大量证据和法庭的判决理据、法理逻辑,更详细具体地说明了《立场新闻》于修例风波期间发布大量煽动性文章的本质,不是评论或报导,而是不折不扣的违法行为。这进一步向社会传达了重要信息:新闻自由不代表可以煽动违法,更不能毫无限制。
“立场新闻案”由2022年10月至今经过了57日审讯,法庭的裁决终于为此案划下一个段落。昨日法官的判词不但只是为被告量刑,同时也是向公众说明和解释了本案中常被提起的三个迷思。
第一个迷思,是一些人总喜欢用被告新闻工作者的身份,称他们被起诉和定罪都是因为发布了“政府不喜欢的内容”。但通过本案公布的大量证据,其实公众应该清楚瞭解,被告之所以罪成不是因为政治原因,而是因为本案涉及的多篇文章,本来就是违法之故。
法官在判词中一针见血地指出,众被告不是因为履行新闻工作者的责任而被定罪,而是因为具有煽动意图地发布涉案文章,罔顾煽动后果而被定罪。本案涉及的文章中,共有11篇被裁定具煽动意图,这些文章的内容并不是单纯的“评论”或“报导”,而是带有明显目的,引导读者破坏宪制秩序,以至长时间与中央及特区政府进行“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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