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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政协原副巡视员霍建设违纪违法案
http://www.CRNTT.com   2019-11-27 13:30:31


 

  “起初,我是警醒的。朋友求办事,事能办,但拒不收钱。”这是霍建设给自己确定的底线。

  然而,随着职务的晋升,霍建设逐渐放松了警惕,其身边开始聚拢起越来越多的老板“朋友”。呼和浩特市房地产商刘某某便是其中之一。

  1995年,在时任丰镇市副市长霍建设的帮助下,刘某某成功承揽到丰镇市站前广场改造项目,挣了大钱,一直想对霍建设表示一下,但几次被拒绝。后来,刘某某得知霍建设女儿到呼和浩特市工作,便借机送给霍建设两套相邻的呼市房产。

  “他想到自己帮刘某某赚了不少钱,就在半推半就中收下了刘某某送的‘大礼’。”有关审查调查人员介绍,为稳妥起见,霍建设把房屋产权办在了其弟弟名下。第一次“富贵险中求”,让霍建设忐忑不安了很长时间,几次在梦中惊醒。

  然而,时隔几个月后他又被提任兴和县委副书记、县长,这让他的胆子越来越大。从拒绝到半推半就,从不好意思到理所应当,从逢年过节收受礼品礼金到帮助承揽工程明目张胆以权换钱……嘴上讲“底线”,脚下踩“红线”,霍建设在违纪违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1997年至2014年间,霍建设利用担任丰镇市副市长、集宁市(后改为集宁区)市长、丰镇市委书记、乌兰察布市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离职后利用原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数十名请托人送予的巨额财物。

  “在糖衣炮弹面前,我完全背弃了当初入党时的誓言,把党和人民给我的权力变成了自己捞取钱物的工具,从一个党培养多年的领导干部蜕变为一个贪图钱财的腐败分子。”回望过去,霍建设懊悔万分。

  干部群众眼中一匹“狼”,黑恶势力面前一只“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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