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政策
香港一向以市场主导的经济政策着称。市场主导,就是政府不对经济或市场作任何指导性或强制性的规划,同时相信投资者和企业家远比政府官员了解市场,私人机构的活动也远比官方的经济蓝图更能带领香港走上繁荣之路。经济动力是维持本港的竞争力及为港人创造财富的关键。
“尽量扶助、减少干预”政策
政府极力主张“尽量扶助、减少干预”的政策。政府的主要功能,是创造最有利营商的条件,包括个人自由、法治、廉洁而高效率的公营部门和公平的竞争环境等“软件”,以及社会发展所需的土地和基础建设,例如学校、道路等“硬件”。
政府亦致力消除市场限制,以鼓励公平竞争。在证券、期货和银行业,以及电讯、信息科技和广播等领域上,政府均致力开放市场,并取得了相当的进展。
政府派代表参加世界贸易组织和亚太区经济合作组织等国际组织,并就航空服务等领域与其他国家谈判和签署双边协定,以期在国际层面捍?和促进香港的商业利益。
审慎理财之道
政府理财审慎,又维持低税率的简明税制,以鼓励工人生产和吸引企业家投资。法团业务利得税的税率为17.5%,薪俸税税率为16%,与其他国家的税率相比,两者均属偏低。
国际金融中心
香港是国际金融中心,由紧密联系的金融机构和市场组成。政府的政策是维持和发展完善的法律架构、监管制度、基础设施及行政架构,为参与市场的人士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维持金融及货币体系稳定,使香港能有效地与其他主要金融中心竞争。
香港地理环境优越,是连接北美洲与欧洲时差的桥梁,与内地和其他东南亚经济体系联系紧密,又与世界各地建立良好的通讯网络,因此能够成为重要的国际金融中心。此外,资金可以自由流入和流出本港,也是一项重要的因素。
金融市场
香港金融市场的特色是资金流动性高。市场根据有效、具透明度而又符合国际标准的规例运作。香港的劳动人口有一定教育水平,海外专业人士来港工作,也十分容易,进一步推动金融市场的发展。
银行业
在香港经营的国际金融机构数目很多。截至2003年年底,香港共有134家持牌银行,其中121家为外资银行。在全球首100家银行中,有75家在港营业。此外,香港有81家外国银行附属机构、分行或相关公司,以有限制牌照银行或接受存款公司形式经营。另有87家境外银行在香港设有代表办事处。香港银行的对外资产总值在全球名列高位。
外汇市场
香港的外汇市场发展完善,买卖活跃,在全球外汇市场占不可或缺的地位。由于香港与海外其他外汇市场均有联系,因此可每日24小时与世界各地进行外汇买卖。根据国际结算银行2004年进行的每三年一度全球调查,香港外汇市场的成交额在世界排行第六位。
股票市场
以市值计算,香港股票市场是全球最大股票市场之一。截至2004年5月,在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挂牌的上市公司有1 057间,资本总值54,844亿元(7,031亿美元)。
香港股票市场在亚洲排名第二,仅次于日本。创业板是根据美国纳斯达克股票市场的模式而设立的第二板市场,于1999年11月开市,为新兴企业,尤其与高科技业务有关的公司,提供集资机会。截至2004年5月底,共有195间公司在创业板上市,资本总值745亿元(95.5亿美元)。在2000年5月,有七只主要美国纳斯达克股份在香港挂牌及买卖,使香港成为亚洲区内首个提供纳斯达克股份在亚洲时区买卖的城市。
与内地的经济联系
香港是进出中国内地经商和投资的大门。自内地在1978年实施经济改革及对外开放政策后,香港与内地的经济联系日趋密切。
与内地通商
内地是香港最大的贸易伙伴,2003年,中港贸易占香港整体贸易总值的43%。内地也是香港转口货物的最大市场兼最主要来源地,香港有约90%的转口货物是来自内地或以内地为目的地。
香港是内地,特别是南中国的主要服务中心,为内地提供多元化的金融和其他商业支援服务,例如银行和金融、保险、运输、会计和产品推广等。
中港两地的相互投资
香港公司是内地最大的外来投资者,累积投资额超过2,180亿美元,占内地外来直接投资总值约五成。香港与广东省的经济联系最为密切。本港厂商在广东省雇用了约1 000万名工人。内地和香港在2004年实施《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同时又推行了各项加强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将有助开拓香港和内地的商机。
另一方面,内地也是香港经济主要的投资者,内地有2 000多家企业在香港经营业务,总投资额达2,200亿美元,是香港最大外来直接投资者之一。
中国加入世贸
随着内地经济持续改革开放,香港作为内地服务枢纽的角色将会继续加强,尤其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这个角色更显重要。香港是进军内地市场的策略贸易伙伴,同时也为开拓内地市场业务的外国企业提供各类商业支援服务,在这方面所担当的角色,非常重要。另一方面,随?越来越多内地公司有意开拓海外市场,香港也可扮演中介人的经纪角色。
中国的南大门
香港是进入内地经商和旅游的大门。2003年,香港居民返回内地的次数约5 260万人次,外地旅客经香港进入内地的次数共271万人次。每日有116班客轮、约170班航机、超过400班列车及35 400架次的车辆穿梭中港两地。
三,生活面貌:
政府体制
根据《基本法》,除防务和外交事务外,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行政长官
行政长官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首长。行政会议的成员由行政长官委任,负责就重要决策向行政长官提供意见。行政长官
代议政制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代议政制架构下,中央层面为立法会,负责制定法律、控制公共开支,以及监察行政机关的表现。地区层面则有18个区议会,分别就所属地区的政策推行事宜提供意见。立法会全部60位议员透过选举产生,议员任期为四年。第三届立法会选举于2004年9月12日举行。
全港18个区议会共有民选议员400位、当然议员27位、委任议员102位。区议员的任期为四年,由2004年1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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