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清朝积极治理台湾
“比较”是最简单的方法。小时候,我们学会比较“哪个长,哪个短”,“哪个大,哪个小”,长大后,我们也会分辨“哪个拿我钱,哪个帮我忙”,“哪个给我从政机会,哪个送我上战场”、“谁把我当自己人,谁把我当外人”。
从1683年至1895年,清政府统治台湾长达212年,台湾是中国的领土,汉人移民大举入居台湾,形成台湾的“大移民时代”。移民入台四处垦荒,形成台湾史上最大规模的垦殖事业,是伟大的“大垦荒时代”。清政府将台湾治理成为人口密集的近代岛屿,可说相当成功。视清政府是外来政权,只是消极统治台湾,无甚重大建树的说法,是刻意扭曲事实的偏见。
清政府初期以国防安全为由,将台湾纳入中国版图。相较于其它边疆地区,清廷对于台湾的治理相当认真,派更多的官员来台治理,付出更多军事开销,运用各种方法,包括设定地界,规定汉人不可与平埔族结婚,以免利用原住民的女性继承习俗而夺人财产,稳定汉人和原住民的冲突。
有人认为台湾的分类械斗是清廷治理不力所致。台湾的分类械斗也不比其他地区严重,中国东南沿海地区的分类械斗,比台湾有过之而无不及。台湾的罗汉脚现象,是中国许多边疆地区共有的现象,开垦失败的游民,在边疆地区到处都是,台湾并不特别。有政治野心的移民,蜂拥暴动,称皇称帝,夺取政权,更是任何远离政治中心的中国领土的共通历史现象,台湾并不特殊。
这些边疆现象也不构成清政府消极治理的证据,反而清政府花费更多的财力、武力,稳定台湾的移民社会,导致移民大批入台,人口大量增加,开垦田地快速扩大,才是清政府积极治理的证据。例如,台湾府的财政一直仰赖福建省补贴,台湾府升格为台湾省仍然要靠福建省补贴;清军在台湾的密度高于福建,也高于中国全境,显示清政府对台湾的重视。
台湾现有教科书普遍认为清廷“为防台而治台”,是刻意扭曲清政府的“动机”的毫无根据之言。毕竟,台湾再怎么动乱也不会影响北京的清政府,清政府根本不需“防范台湾岛民”,把“维安”视为“防台”纯是无聊学者的呓语。相较之下,清代中国的同一时期,很多中国移民进入南洋,缺乏清政府军队保护,历经排华暴动,死伤惨重,就没这么幸运。
大清帝国治理台湾着重战略利益,不让台湾被海盗或荷兰、西班牙、日本占领,威胁中国东南沿海的防卫安全,虽然因国际法知识不足,或国力已衰,让列强得以占中国的便宜,但从未思考如何剥削台湾的资源。所有资源都投入维持台湾的内部安定和防卫外敌及海盗,“台湾府”和“台湾镇”长期需要福建省提供财政补贴,就是明证。台湾对中国大陆最大的经济功能,是透过移民台湾,疏解福建的人口压力。但荷兰人、日本人就完全不同,荷日殖民者毫不客气地剥削台湾资源,送回去滋养本国人民。有些台湾史学者引用福建官员的说法,指清政府派驻台湾的官员贪污,吏治不彰。清政府治理台湾时期,的确可以列出很多贪污案,但比较日本殖民时期的日本官员像水野遵案、后藤新平的财团案,那种系统性、制度性的贪污,清朝政府的吏治其实没有那么差。
荷兰人占领台南安平港时,最初只是掌控安平港作为贸易港口,从转口贸易和港口租税,获得商业利润,此时的荷兰人只是港口占领军。荷兰人很快发现,抢夺原住民土地,招募中国移民,种植甘蔗,再由中国移民的“糖廍”(传统的制糖工场)制造砂糖,运销日本和中国是门好生意。荷兰人征服台湾原住民,为的是建立产业基地。荷兰人自己不移民,却移民中国人,从原住民的土地和中国人的劳力,获取殖民利润,汇回阿姆斯特丹,支持在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的股票价格,以及荷兰政府从事独立战争的军费。
四、日本对台进行有系统的掠夺
日本人占领台湾,一开始就师法英国经营殖民地的策略。先夺取台湾的自然资源,征服原住民,夺取山林土地,砍伐桧木运回日本做高贵建材。砍伐樟木,制作樟脑,垄断外销利润,养大日本财团。另一方面,控制台湾土地,扩大生产稻米、蔗糖、香蕉,低价供应日本国内,减少日本的外汇和白银的流失,蓄积对外侵略的资本。更以征服台湾人民作为日本人的忠顺臣民,供作日本侵略中国和东南亚的后备部队。征募台湾人充当台籍日本兵、军属(军中文职人员)、军夫(军中杂役)、海军工员(少年工)、军队看护妇(随军护士)、农业战士、工业战士,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充当日本侵略的共犯,还强迫台湾妇女充作慰安妇(军妓)。台湾人将积蓄拿去购买日本战争公债,等于用储蓄资助日本侵略。一九四五年台湾的每人平均生产总值掉落到1895年清朝统治时的水平。
日本人常煽动说,清帝国官员很多贪污腐败,但日本人不敢面对的事实:日本殖民台湾系统性的剥削,其金额远远大于清帝国官员的个别贪污。何况台湾的日本官员离职时,都可以获得丰厚退职金,和获赠台湾的田地作补偿。这些日本人巧取豪夺的土地,到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才被没收。更重要的事实是,二十世纪的财政资料显示,台湾不但未曾获得日本政府的补贴,还倒贴日本政府的财政赤字。日本殖民政府在台湾的建设经费也全数自台湾人身上搜刮取得,台湾人的每人税负也远高于日本人。这些日本如何剥削台湾的事实,教科书不是不写,就是轻描带过,而主张“去中国化”的学者政客,对此更是绝口不提。
台湾的命运一直牵动着中国,1895年台湾被迫割让,光绪痛哭,百姓愤慨,不仅促使维新变法之议,更使得孙中山决定要革命救国。一九四五年台湾光复,全中国人没有不欢喜庆祝。当时的南京政府从一开始就没有把台湾同胞当成日本人看待,而视台湾人为中国人。
1945年以后台湾的命运与蒋介石及国民党是不可分的。蒋介石的一生高低起伏,国际声望在西安事变后,到抗战初期达到了高峰,到了抗战末期,因为史迪威事件蒋美关系交恶,蒋介石在美国人的心目中的地位开始下降,到大陆易手,蒋介石在国际间的声望跌入谷底,美国发表对中国白皮书,放弃蒋政权,甚至主张倒蒋者也大有人在。
蒋介石在国共内战败像已露之际,把南京民国政府庞大的军队、政府机关和黄金外汇迁移到台湾,带领军民成功地阻却毛泽东的共产党军队攻占台湾,让今日台独分子有机会发展空间,但台独分子最痛恨的政治人物却是蒋介石与国民党。
抗日战争胜利后,蒋介石的国民政府坚持台湾同胞也是中国人,使得台湾人从参与侵略战争的共业者,转而成为战胜国的国民,而使得台湾人不受战争的追诉,也不必承担侵略者的良心谴责,但是七十年后的台湾,却有人视蒋介石为迫害台湾人的凶手,将他比拟为屠杀六百万犹太人、挑起二次世界大战的希特勒,不拆解其铜像,不在其灵柩上泼红漆,难消心中之恨。
五、二二八事件成为斗争国民党的工具
二二八事件的发生,是众多因素所汇集而成,但是从一个原本单纯的警民冲突事件,可以演变成要推翻政府的革命行为。如果同样的警民冲突发生在日据时期,日本警察会如何处理?相信大家心知肚明。陈仪的处理不当是事件扩大的原因之一,不过,暴民与野心政客难道没有责任?在陈仪看到社会暴动难以收拾之际,电请中央派兵平乱。换成日据时期,可能日军早就大开杀戒了。当时已出现武装推翻政府的民兵,任何一个国家的中央政府应均会设法平乱,而非放任不管,这是基本认识。当蒋介石决定派兵平乱时,正值国共内战,但仍以电报命令陈仪不可报复,但是迄今台独者仍然一口咬定蒋介石是“二二八元凶”,却提不出任何证据。陈水扁时代的国史馆馆长张炎宪在《二二八档案汇编》序言中即说:“……蒋介石是二二八的原凶呼之欲出,只是还找不到白纸黑字的证据而已。”找不到证据却说“呼之欲出”,也使得一些学者、政客及受他们误导的青年人也跟着摇旗吶喊,以“有罪推定”方式来罗织罪名。
在意识形态的操弄下,“二二八”事件成为“官逼民反”、“大屠杀”,但综观整个事件的扩大,完全是因为已经闹到要武力政变了,政府军队才出手。而所谓的“大屠杀”,更是子虚乌有,目前统计人数死亡与失踪者为八百余人,比日据时期后藤新平以“匪徒”名义处决良善百姓的不知少了多少,但是后藤新平的钢像目前仍安稳地立在为了纪念他的台湾博物馆,而没有看到有任何反蒋者质疑。
后来韩战爆发,蒋美关系改善,但是蒋介石在盟邦以及西方学术界之地位一直没有恢复,当时外界对蒋之批评是:独裁、专制、不懂民主、法治、刚愎自用、任用私人,蒋的团体贪污腐败、无能,所以把大陆搞垮了。这个制式的印象也转移到当时民众对民国政府上,认为来台湾的都是一群败军,鲁蛇。在一些学者专家的著作中,那时的国民党与民国政府几乎一无是处,相对于日本的皇军警察,更是不能比。
六、美国仅是视台湾为暂时的盟友
美国支持韩战后的蒋介石与民国政府不是因为美国喜欢他们,而是当时毛泽东与新成立的“新中国”共和国政府一边倒向苏联。韩战后,美国即使恢复支持民国政府,但却是处处给穿小鞋,不是主张“台湾地位未定”,就是限制军事调动权。在美国眼中,蒋介石与民国政府只是暂时的盟友,事实也的确如此,当毛泽东向尼克森招手时,美国立刻抛弃台湾,转向北京了。
由于国际处境的因素,台湾一直被迫对美国依赖,成为美国的扈从。所谓“扈从”,就是跟着美国后面当小弟、跟班,不敢得罪美国。依赖久了,前一代的人凋零,后一代的人记忆却变成美国是台湾最坚定的盟友,认为美国已经保护了台湾几十年,必要时,美国未来也会出兵保护台湾。
自我情感的投射,让民众对冷战期间,美国为了自己利益背弃民国政府、给台湾穿小鞋的纪录,完全不清楚也不愿意深入瞭解。清楚地说,从1949年迄今,美国从来没有为台湾出兵的打算,即使是1979年的《台湾关系法》,美国也仅是表达对台湾安全的“关切”,而没有任何承诺。对于美国而言,台湾只是手上的一张牌,美国紧握不放,只是为了让对手有所顾忌,或在最适当的时间丢出,以赚得美国的最大利益。
1950年是国共内战的战场从大陆移转到台湾,那是一个“你死我活”的年代,大陆抓“蒋匪”,台湾抓“匪谍”,是军事斗争的副产品。蒋介石残酷整肃台湾的亲共势力,使得毛泽东处心积虑在台湾部署的力量被连根拔除。台湾普遍称那个时代叫“白色恐怖”,表示“很恐怖”,但是如果设身处地,如果重回历史场景,面对共产党要解放台湾,现在的政府应该如何处理?
当时有上千名真正的“受难者”,他们的真正身份是“特工”,至今在大陆北京西山国家森林公园建设无名英雄广场受到尊敬,他们“求仁得仁”,不需要台北的民国政府还其公道。是否在台湾被认定为“受难者”或是“匪谍”,对他们根本不重要。
“白色恐怖”期间也不乏被波及的受害者,值得我们同情,也应该为其讨回正义与公道。那个是已经过去的大时代悲剧,但是有心的政客学者,对此永远念念不忘,时而拿出来攻击一下七十年前的时代悲剧。这些人如此消费台湾这段历史,真的只是为了“转型正义”,还是有更大的私心?那一段日本人在乙未战争中杀害台湾同胞的历史,那一段日本人后藤新平如何屠杀“归顺”台民的历史,那一段日本兵如何屠杀雾社等原住民的历史,是否也应算是很恐怖的“恐怖”时期?如果真的有正义良知,是否也应该为他们讨回公道?至少也可以为他们立碑撰文,但是有这么做吗?我们在读历史、写历史时,要把心放在应该放的地方,而不要为了狭隘的私利、意识形态,不断地挖早该愈合的伤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