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土地房屋与交通运输
土地供应
118. 房屋短缺问题是严重的。除了楼价高、租金贵之外,香港人的居住面积狭窄,全港私人住宅单位中,超过一半的实用面积小于50平方米。上个月我在旺角逛街,有一对夫妇为三岁大的独生女和我合照,我问这对年青人:“追唔追多个呀?”他们的回应是:“特首,间屋咁细,点追呀?”这答覆很典型。我知道有青年人成家不立室,结婚后两夫妇日间返工,晚上一齐在食肆吃饭,然后各自返父母家过夜。
119. 除了为今天的年青人解决住的问题,我们也要为下一代筹划。我经常想,如果今天幼稚园的小朋友问:“特首,我第时大个住边度呀?”我如何回答?“冇地方住”是不可接受的答案。我们一定要有目标,有计划,有办法。目标是香港人一定要有得住,而且住得愈来愈好,计划是既要有三五年的计划,也要有30年的计划,办法是不断开发新土地。
120. 要提供足够土地以达到未来10年的房屋供应目标,是政府和社会一项艰巨的挑战,我们必须作出抉择和取舍。过去一年,政府继续加强增加短、中、长期的土地供应,已在全港各区额外物色到约80幅面积共超过150公顷的“绿化地带”及“政府、机构或社区”(GIC)等土地,具潜力改作住宅用途并可在未来5年推出供兴建约89 000个单位,协助满足未来10年的房屋土地需要。加上先前经已物色到的土地,全港共有约150幅土地须改作住宅用途并预计在未来5年推出,以供兴建约21万个公私营单位。要将这些土地改作房屋发展及增加发展密度,并致力达到计划中的建屋量,我们必须顾及实际规划因素,包括交通和基建容量、社区设施配套、技术限制、位处地区的特色和现有发展密度,以及拟议发展对地区环境、景观及空气流通等可能造成的影响。有部分土地亦可能需要进行收地清拆或搬迁现有或已计划的设施等。政府会尽量顾及这些因素,以减低对地区各方面可能造成的影响。只要社会各界齐心协力,支持将这些土地改作房屋用途及增加其发展密度,我们就可以提供足够土地,成功达至建屋目标。政府当然亦会尽力加快完成各项所需程序。
精简程序 改善机制
121. 地政总署将继续优化土地行政程序,包括地契条款的审批工作,整合作业备考。政府亦将引入“补地价仲裁先导计划”,通过仲裁方式加快达成补地价协议。此外,发展局将成立跨界别团队,专责支援财政司司长领导的“土地供应督导委员会”,监察土地供应的情况及推动开发土地的工作。
适度增加发展密度 减少部分发展限制
122. 政府认为,除了港岛北部及九龙半岛人口比较稠密外,全港其他各个“发展密度分区”现时准许的最高住宅用地地积比率,可整体地适度提高约两成,政府对启德新发展区及屯门东进行了初步技术评估,建议可适度增加新增房屋用地的地积比率及可供兴建单位数目。政府在推行这项措施时,会顾及交通和基建、地区特色和现有发展密度等规划因素,以及对地区可能造成的影响。
123. 地铁西港岛线及南港岛线(东段)即将相继落成,政府亦正积极考虑兴建南港岛线(西段)。政府因此决定首先放宽薄扶林南面华富邨一带的限制,在该处发展公营房屋并重建华富邨,合共增加约11 900个公屋及居屋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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