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化已修复堆填区资助计划
166. 由于已修复堆填区不适宜作大型建筑或工业用途,有些已发展成社区或康乐设施,现尚有约18公顷已修复的地方可作类似用途。为加快工作及善用这些土地,政府已预留10亿元,设立“活化已修复堆填区资助计划”,供非牟利机构及体育总会等申请拨款,发展康乐、环保或其他社区设施。
废物处置设施
167. 政府会确保废物处置设施的环保和运作水平,并就设施管理和运输配套、环境监测和清洁等问题,加强与地区人士沟通,尽量减少对居民的影响。
减轻堆填区压力
168. 政府会继续动员公众参与源头减废和分类回收,检视及理顺公众回收箱的位置及收集方式,以及推出手机应用程式,提供减废资讯及回收点位置。
维港水质
169. “净化海港计划”第二期甲的主要工程在今年年底完成后,维港主体水质会进一步改善。为提升维港沿岸水质,环境保护署将展开顾问研究,长远目标是提升维港沿岸的休闲、康乐及体育价值。
绿色建筑
170. “推动绿色建筑督导委员会”去年成立后,现正检视政府各部门的相关工作,收集业界意见,以及参考外地经验。委员会将就进一步推动绿色建筑制定实施策略,以及提出相关措施的建议。
历史建筑及自然保育
171. 过去一年,政府在古物谘询委员会(古谘会)的协助下,检讨保育历史建筑的政策,包括就动用公共资源的程度和方式,制订更具体的机制和准则;以及研究是否需要透过城市规划,加强对私人历史建筑的保育。古谘会将向政府提交报告。
172. 政府亦正推行多项措施,包括通过管理协议计划及公私营合作试验计划,加强保育具生态价值的私人土地,并会透过法定程序,保护有高生态价值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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