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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线成了高标准 这个单位发放"廉洁自律奖"
http://www.CRNTT.com   2019-11-02 17:04:44


  中评社北京11月2日电/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报道,2018年底,北京市通州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煤炭公司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巡察。在巡察其二级企业时,一份当年5月份的工资表引起了巡察干部的注意。该表显示,这个月为企业“一把手”孙某发放了一笔1万元的廉洁自律奖金。

  巡察组经研判认为,该企业涉嫌滥发奖金,随即将这一问题线索移交区纪委监委作进一步处理。经过线索初核后,通州区纪委监委对这一问题正式立案审查。通过谈话、取证等,事实真相逐渐浮出水面。

  2017年初,通州区煤炭公司决定以签订《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的方式对下属二级企业进行考核。在公司党委会上,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宝全提出在责任书中设置廉洁自律方面的考核内容。

  “当时想着把这个要求放到考核里,作为一项硬性指标,能增强企业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对于设置这个考核的初衷,李宝全给出了这样的解释。

  初衷是好的,但后续的发展却让廉洁自律变了味儿。

  公司党委委员、副经理孟庆江,牵头负责考核方案的起草工作,其中也包含了廉洁自律方面的考核内容。

  “请具体说一下制定廉洁自律考核内容的过程。”区纪委监委办案人员开门见山抛出问题。

  “这个工作由我统筹,跟人力、审计、财务几个部门的人员一同起草。在怎样对廉洁自律进行考核时,当时就有人提出了用物质奖励衡量的办法。”孟庆江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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