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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国深:两岸和平发展合情合理安排几点建议
http://www.CRNTT.com   2013-10-18 08:32:37


 
  第四,随着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继续推进,“两岸一国”的立场得到台方正式认可后,除了奥运会等少数高能见度的国际活动严格要求暂时不出现台湾方面的“国号”、“国旗”、“国歌”外,一般性的国际活动不再公开直接干预台湾方面政治符号和政治象征的出现。

  第五,在结束敌对状态、签署和平协议后,大陆在两岸交流交往场合中遇到的台方“中央机构”,除涉及国防、外交等少数机构外,可考虑逐步放宽称谓限制。作为第一步,“陆委会”、“海巡署”、“环保署”等与大陆方面的中央部委名称不冲突的台方“中央机构”,可以直接使用,不必加引号;其主管官员头衔可直接称呼。随着两岸政治互信的增强,第二步则可在两岸之间开放使用台方与陆方同名的大部分机构的直接称谓;第三步,在两岸政治互信进一步深化的前提下,可以在两岸之间直接称呼台方所有官职,甚至包括台湾当局领导人的正式头衔问题也可以进行有意义的积极探讨。

  第六,在两岸强化领土主权一体性并共组跨两岸治理机构之后,可以考虑比照两岸场合的做法,分阶段在国际场合直接称呼台湾方面机构名称和官员头衔,但“国防部”与“外交部”仍然应技术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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