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登辉从1994年开始,将国统会所主张的“一个中国就是“中华民国”转化为“一个中国”是“历史、地理、文化、血缘”上的中国。“一个中国”已经异化变质为“一个民族”。两岸是“一个民族”下的两个“主权独立国家”。1999年在接受德国媒体访问时,再加上“特殊的”一词,将两岸定位为“特殊国与国关系”。在李登辉认知里,由于两岸同属一个民族,因此双方关系为“特殊的”关系。不过,在法律意涵上,这个“特殊的”一词是没有意义的。
由于国民党还认同“一中宪法”,因此,国民党如果主张“宪法各表”,其意义与“一中各表”并无差别,但是,由于民进党并不接受“一中”,因此谢长廷的“宪法各表”不能诠释为“一中各表”。谢长廷只是考虑到北京不会接受“一边一国”,而以“一边一宪”来表述,但其本质与“一边一国”并无多大差别。
我的看法,虽然民进党内部有人对谢长廷的言论并不认同,但是到目前为止,谢长廷此次在大陆对两岸定位的表述方面,几乎并没有作让步,甚而他完全承袭了李登辉所谓特殊的“国与国”的表述方式,即“一族两国”的表述方式,只是他更技巧地把“两国”降到“两宪”。可是当缺少“两岸同属一中”这个认识时,“宪法各表”就有可能成为“两国论”的基础。
开煌兄认为谢长廷也曾主张“宪法一中”,但是从长期谢长廷的论述来看,谢所说的“一中”,其实也只是“一族”而已。在两岸论述中,“一中”必须是个实体概念,亦即是个“主权的一中”,而非“一族的一中”才有意义。我相信民进党未来如果要想执政,在论述上必然会向“一中”靠拢,但是民进党会有两种说法,第一、“一中”为“一族”;第二、“一中是“中华民国”,但是主权仅在现有的台澎金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