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国评论通讯社
首页|头条|焦点|大陆|台湾|港澳|国际|美国|两岸|华人|经济|财经|军情|社会
人物|文萃|图片|文化|娱乐|评论|社评|快评|观察|专论|网评|外电|智库|智囊
专题|专访|专页|周边|诗词|出版|编译|网书|数据|动态|电讯|名家|记者|简介
   2025年2月18日 星期二
设为首页】【加入最爱】【中评邮箱
您的位置:首页 ->> 中评社记者专栏 ->> 徐梦溪 】 【打 印】 
马晓光:谋求国家统一是九二共识应有之义
http://www.CRNTT.com   2019-01-16 12:41:38


发布会现场(中评社 徐梦溪摄)
  中评社北京1月16日电(记者 徐梦溪)国台办发言人马晓光今天上午在例行记者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1992年海协会与台湾海基会经由香港会谈及其后函电往来,达成了各自以口头方式表述“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共识。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共同努力谋求国家统一,就是“九二共识”的应有之义。

  以下是问答实录:

  人民日报海外版记者:习近平总书记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海峡两岸同属一个中国,共同努力谋求国家统一”的“九二共识”,在“九二共识”当中加入“谋求国家统一”,请问发言人这是否意味着“九二共识”的内涵有所改变?

  马晓光:1992年11月,海协会与台湾海基会经由香港会谈及其后函电往来,达成了各自以口头方式表述“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共识。我是亲历者。海基会的表述是:“在海峡两岸共同努力谋求国家统一的过程中,双方虽均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但对于一个中国的涵义,认知各有不同。”海协会的表述是:“海峡两岸都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努力谋求国家统一。但在海峡两岸事务性商谈中,不涉及一个中国的政治涵义。”由此可以看出,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共同努力谋求国家统一,就是“九二共识”的应有之义。

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网移动版 】 【打 印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社微信  

 相关新闻:
首页 | 港澳新闻 | 国际时事 | 两岸专区 | 军事聚焦 | 评论世界 | 财经视角 | 文萃大观 | 中评电讯 | 时事专题
关于我们 | 中评动态 | 招聘人才 | 联系方式 | 链接方式 | 中评律师 | 验证记者证 | 免责条款
     最佳浏览模式:1024x768或800X600分辨率   © Copyright 中国评论通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