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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中华民族共同体论述丰富国家统一理论
http://www.CRNTT.com   2024-08-24 00:10:06


  中评社╱题:以中华民族共同体论述丰富国家统一理论 作者:束沐(香港),中评社编委兼研究部主任、中评智库基金会研究员

  【摘要】习近平总书记在京会见马英九时的重要讲话,是以中华民族共同体论述丰富国家统一理论的最新成果。中华民族共同体论述以“融合史观”理顺和贯通了传统两岸关系话语体系中的内战、反帝、文化、现代化四种代表性史观,尤其是通过对中华民族的规范性定义,从民族认同、文化认同、国家认同等角度解答了长期困扰两岸关系和对台工作的理论困惑和认识问题,清晰描绘了新形势下如何团结台湾同胞、开展反“独”促统斗争、推动两岸交流交往交融、探索融合发展新路、实现心灵契合的方法论和路线图,为和平统一创造了理论空间与实践空间,也为统一后治理台湾奠定了理论基础和实践准备。

  2024年4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会见马英九一行①。此次会见之所以意义重大而深远,不仅在于这场会见对当前台海局势具有现实针对性意义,更在于习近平总书记在这场会见上发表的重要讲话,是一篇站在中华文明雄伟格局之上指导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与祖国统一进程的历史性、理论性、思想性文献。

  简言之,北京“习马会”最重大的理论意义在于:以“中华民族共同体”论述丰富两岸关系与国家统一理论,解答了长期以来困扰两岸关系发展和对台工作的理论困惑和认识问题,不仅从中华文明五千年积累的历史规律和历史智慧中寻求解决台湾问题的方向和方案,也从真正意义上将对台工作完全纳入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思想理论体系之中,既是“统一前”的促统理论指南,也是“统一后”的治台实践指引。

  一、中华民族共同体论述理顺了解决台湾问题的“史观问题”

  长期以来,两岸关系形成了四种史观,进而形成四套话语体系、政治论述、政策实践:

  第一,内战史观。该史观以国共关系为主轴;诉诸对象是1949年之后自大陆随国民党迁台的群体(外省人)。1949年以来大陆方面发表的多份《告台湾同胞书》以及“叶九条”“邓六条”“江八点”“胡六点”等政策纲领,论述重点是解决内战遗留问题、结束两岸敌对状态,通过谈判给予国民党统治集团合情合理的政治安排;工作重点是做国民党上层人士工作,部分延续了敌后或地下工作特色。内战史观脉络下的对台政策,问题主要有三个:一是“中华民国问题”,即国民党无法从情感上、政治上、利益上放弃相关政治符号,形成“两个中国”的政治隐患,亦为后来“中华民国台湾化”埋下伏笔;二是“台湾本土化问题”,如大陆与蓝营以外的岛内党派团体互动时,并不存在国共历史渊源和情结,再如内战论述对“本省人”无感、对“外省人”后代影响力逐渐淡化;三是“台湾民主化问题”,即传统国共关系视角下解决台湾问题,属于自上而下的路径,与台湾自下而上的选举政治、民粹政治发生冲突。

  第二,反帝史观。该史观以反对外部势力侵占、殖民统治与控制台湾为主轴;历史起点可追溯至晚清,台湾问题因民族弱乱而起,台湾同胞惨遭日本殖民统治50年,对祖国形成了特殊心态和悲情意识,抗战胜利后台湾虽回归祖国,但“台独”势力先后在外部势力庇护和豢养之下酝酿、产生和发展,1949年后台湾当局依附西方阵营采取敌对性大陆政策,并寻求美西方“安全保证”至今;政策措施体现为反分裂、反干涉斗争,包括政治、军事、法律、外事等多种手段。反帝史观脉络下的对台政策,面临的问题主要有两个:一是偏重于斗争性论述,如诉诸历史屈辱、民族大义,对于两岸分隔百年来在意识形态、生活方式与话语体系上产生的隔阂,岛内民众不易理解、甚至被误导,未能达到“以斗争求团结”的预期目标;二是容易与近代以来中国现代化脉络中亲(学)美日的支流产生矛盾,亦忽视了台湾发展历程是依靠融入美日政经体系的事实。

  第三,文化史观。该史观以两岸共同传承中华文化为主轴;诉诸对象是全体台湾民众,尤其是闽南、客家文化浸润下的“本省人”群体;具体工作或政策体现为两岸民间、文化、教育领域交流合作。文化史观脉络下的对台政策,面临的问题主要有四个:一是大陆单方面行政力量无法阻碍岛内“去中国化”的问题②,近二十年来“台独”势力炮制“同心圆史观”,解构中华文化主体性,建构“中华文化是台湾多元文化组成部分”的虚伪论述;二是中华传统文化与现代化乃至后现代文化存在“兼容”问题,台湾社会未受历史唯物主义教育,在冷战后西方强势文化主导下,易产生对中国传统历史文化的贬低和否定;三是中国地域性文化分歧与政治分歧交缠,两岸文化分歧存在被政治化的问题,如台湾闽客文化、海洋文化与中国北方文化、内陆文化的差异性,被刻意政治化为“价值差异”,藉机彰显台湾“文化独立性”;四是两岸文化交流易沦为“搭台唱戏”的形式主义。

  第四,现代化史观。该史观以两岸共同探索现代化道路为主轴;具体论述和政策有三个方面:一是台湾为大陆经济社会建设和现代化发展做出重要贡献,台商是大陆改革开放的贡献者,大陆各级政府为台企在大陆发展扎根提供政策优待与支持;二是改革开放以来大陆成为台湾现代化经济发展的支柱和腹地,两岸经贸交流合作逐渐形成共同市场和产业链,促进中华民族经济发展壮大;三是两岸在“政治现代化”上长期存在竞争关系,台湾标榜直选制、多党制及代议制为“自由民主”,大陆则努力建设全过程人民民主与治理体系现代化,并吸引常住大陆台胞参与国家治理。现代化史观面临的问题主要在于,台湾在政治现代化上对大陆的“优越感”,与在经济现代化上的“被赶超”心态,两者杂糅产生微妙复杂心理,往往被分裂势力利用和渲染,令两岸制度分歧上升到“主权”层面。

  两岸恢复交流30多年来,上述四套史观及衍生的论述和政策,基本上属于“四者并行、强弱有序”的关系,重要性排序依次为内战、反帝、文化、现代化,但四者之间并没有跨越性理论体系进行协调或联通,常常遇到“讲不通、理不顺、说不清”等问题。在北京“习马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的四点意见,本质是基于中华民族共同体论述,以及中共十八大以来对台工作实践经验,建构了“融合史观”,这一史观对上述四个史观具有统御、贯通、整合的重大作用。

  在“融合史观”视域下,台湾问题被置于中华文明延绵不间断的五千多年时空跨度之中检视:首先,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不仅是“分久必合”历史周期律的体现,也是数千年来中华民族内部各群体通过交流交往交融,克服战乱、割据、天灾等障碍,走向大一统的“历史再现”;其次,通过对中华民族历史智慧与优秀政治文化的吸收和转化,再次确认和平统一是解决台湾问题的最佳方式,融合发展是实现和平统一的最优路径,无论统一进程遇到何种风险挑战、无论以何种手段完成国家统一,融合都是贯穿统一前、统一后的主题;再次,融合在不同历史阶段具有各自的时代主题和特色,当代的两岸融合主要意味着两岸从经济、社会、文化、到现代化治理体系的融合,最终结果是两岸同胞在共享高质量发展成果、共有高水平生活方式、共建高效能治理体系的基础上,达到心灵契合的境界;最后,无论是历史上的民族融合,还是正在进行中的两岸融合,“多元一体”都是最鲜明特征,这意味着台湾在中华民族共同体中的“多元”会被充分尊重,两岸之间没有什么心结不能化解,没有什么问题不能商量,但都肩负着服从于“一体”的责任,也就是共同维护民族尊严和整体利益。

  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理论体系,是从中共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台工作重要论述之中,一步步积累凝聚、发展深化、创新升华而来:总书记在2013年率先提出“两岸一家亲”论述,其后发展为“中华民族一家亲”理论;总书记2014年率先提出“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论述,其后发展为“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理论;总书记2015年率先提出“两岸命运共同体”论述,其后发展为“中华民族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理论。换言之,习近平总书记对台工作重要思想和论述,正是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的发源之一。如今,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马英九一行时,提出“坚定守护中华民族共同家园、坚定共创中华民族绵长福祉、坚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四点意见。从实践到理论,再从理论到实践,上述过程彰显了对台工作与治国理政思想的相互转化与辩证统一。

  如果说习总书记的“1·2”重要讲话,是关于解决台湾问题的政治纲领和政治主张,那么北京“习马会”的四点意见,则是习近平文化思想对国家统一理论的丰富和发展,主要有三点核心意义:一是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框架之下,重新思考两岸统一的政治基础、文化基础、思想基础之间的关系。二是从中华民族绵长福祉的脉络之下,重新思考两岸各领域、各阶层、各界别交流交往、交融交心的方法论与路线图。三是从“大一统”与“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历史观和融合观视域之下,重新思考两岸关系现状以及统一后“两制”台湾方案的设计与实施。

  二、中华民族共同体论述解答了发展两岸关系七个难点问题

  今年初,《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教材正式出版发行,这是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化的重大里程碑,核心是明确了“中华民族”的定义③:中华民族是中华大地各类人群浸润数千年中华文明,经历长期交往交流交融,在共同缔造统一多民族国家历史进程中形成的、具有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的人们共同体;在今天主要包括具有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的大陆各族同胞、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以及海外侨胞。在这一民族实体里,各族同胞已结成相互依存、统一而不能分割的整体,所有成员都已具有高层次的中华民族认同意识。各族同胞尽管具有不同的民族称谓,但首先是中华民族的一员,共享着最重要的中华民族身份认同。

  基于上述定义,以下将中华民族共同体论述与发展两岸关系的七个难点问题展开理论对话:

  第一,回答了何为“台独”的定义问题。

  “台独”是中华民族核心利益的最大威胁,也是和平统一的最大隐患,但具体何为“台独”并没有一个清晰、完整或各方都认可的定义,不仅众说纷纭,甚至出现“台独”势力利用“反独”概念的模糊性,通过诬陷、离间等手段,制造两岸民意矛盾和舆论对抗,给两岸同胞感情造成损害。《反分裂国家法》从法律层面界定了将台湾从祖国分裂出去的具体涵义(即“法理台独”),而在法律层面以外,各方对“台独”各有诠释,也形成了岛内同胞对大陆打击“台独”范围与对象的疑虑,成为岛内政治势力和外部势力操作“反独就是反台”的源头。基于中华民族的定义,任何否认台湾同胞拥有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或否定台湾人是中华民族一分子的行为,就属于“台独”分裂行径,从事上述行为者,即为“台独”分子。赖清德5·20演讲从历史、文化、制度等各个层面将台湾与中华民族切割开来,尤其是声称:全体“国人”不分族群,也不论先来后到,只要认同台湾,都是这个“国家”的主人,正是体现了以认同界定“台独”的分裂主张。

  第二,回答了“中华民国”的定性问题。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宣告成立,取代中华民国政府成为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但由于内战延续和外部势力干涉,海峡两岸陷入长期政治对立的特殊状态,进而令“中华民国”问题成为解决台湾问题的结构性矛盾、深水区问题。一方面,岛内政治势力不分蓝绿,均将所谓“正视中华民国”作为两岸协商或政治谈判的前提,台湾学者也高度关注大陆围绕“中华民国”问题的探讨④;另一方面,近年来“中华民国台独化”在岛内持续推进,“中华民国”沦为拖延统一乃至宣扬分裂的工具,绿营炒作“大陆不承认‘中华民国’”并为“一中一台”寻求论述支撑,扭曲岛内民众的国家观。赖清德在5·20就职演说时声称:无论是“中华民国”“中华民国台湾”,或是台湾,皆是我们自己或国际友人称呼我们“国家”的名称,企图用“中华民国”认同偷渡“台独”认同。在中华民族共同体论述指导下,中华民族认同是团结两岸同胞的最大公约数,因而从岛内现实来看,“中华民族认同”与“中华民国认同”具有兼容性,那些认为自己是中华民族共同体一分子的台湾同胞,即便仍具有阶段性的“中华民国认同”,那么就不是“台独”,也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一员。两岸政治分歧不能一代代传下去,双方应通过交流交往交融,在求同存异基础上聚同化异,培养共同的国家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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