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纪量法分析
经审查调查,王郁松存在以下违纪违法和涉嫌犯罪问题。
在违反党的纪律方面:王郁松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违反生活纪律。
在涉嫌犯罪方面:王郁松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接、专项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王郁松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给予王郁松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2020年5月,根据指定管辖,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人民检察院向开化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查明,王郁松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接、专项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82.975万元,犯受贿罪。2020年6月,开化县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其违法所得被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