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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群众监督形成合力
http://www.CRNTT.com   2023-09-07 10:42:04


山东省济宁市纪委监委针对群众信访举报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深入开展调研式监督,面对面倾听群众诉求,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图为9月1日,该市任城区纪检监察干部在长沟镇葡萄种植基地瞭解有关信访诉求办理情况。(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中评社北京9月7日电/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报导,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党内监督处于统领地位,发挥主导作用,群众监督是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检举控告是群众行使监督权力的重要方式,纪检监察机关对检举控告进行查处,是党依靠群众监督推进自我革命的重要制度设计。信访举报工作是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重要途径,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具有重要地位和独特作用。实践中,山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主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人民至上,坚定维护群众利益,既把群众监督作为最直接、最主要的问题线索来源,又注重发挥纪检监察监督引导推动功能,促进纪检监察监督与群众监督贯通融合,不断提升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擦亮联系群众“窗口”

  信访举报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密切联系群众的“窗口”和“桥梁纽带”。山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服务人民群众作为立足点和出发点,多种形式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把依规依纪依法、高效率高质量受理办理检举控告作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力抓手,促进纪检监察监督与群众监督同向同频、贯通协同。

  畅通连线渠道。构建“信、访、电、网”四位一体、上下贯通、全流程可监控的受理办理检举控告体系,为群众反映问题提供便利条件。健全规范省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阅办群众来信、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带动全系统干部主动深入一线听民声解民忧、联系服务群众常态化。加强来访接待场所规范化建设,推行“开门接访”,不定期组织对各级纪委监委来访接待场所明察暗访,提升窗口形象,让群众“进得了门、说得上话”。建成全面覆盖省、市、县、乡四级的远程视频接访系统,群众可零距离、面对面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反映问题。推广应用“码上举报”,为所有县级纪委监委设置专属二维码并广泛宣传张贴,方便群众随时反映问题。规范搭建网络举报平台,增设电话举报接听坐席,实现“官网、微信”两个窗口对外,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引导群众多上网、少跑路。自主开发信访举报业务辅助平台,全面梳理群众来访来电经常涉及的业务外问题,整理形成144条答覆规范,增强服务的精准性、规范性。坚持维护监督权利与激励担当作为相统一,省纪委监委制定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工作办法,通过澄清正名帮助清白干部消除影响,为干事创业者撑腰。今年上半年,全省共为1076个单位和个人澄清正名,省纪委监委通报典型案例6起。

  提升办理质效。设立信访举报受理分办中心,配备专门工作力量,在省级层面实现录入扫描、当日分转、来电接听、质效管控、监督检查“五个百分百”,上级转送件处理时间比以往缩短20余个工作日,以受理分办加速度提升群众满意度。聚焦突出问题,制定《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初次举报办理工作的意见》,以县纪委监委为主体,压实首办责任。按照“谁首办、谁负责”原则,逐案明确首办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建立初次举报办理质量问题追责问责制度,对复查复核后根本性改变原结论的,严肃处理失职失责人员。建立实名举报事前、事中、事后“三反馈”机制,探索推行匿名举报公开反馈机制,主动接受举报人监督,防止因信息不对称出现“你访你的、我查我的”情况。利用12388举报电话,整理来电反映检举控告办理缓慢、对核查处理结果不满意、实名举报长期不予反馈等问题,每月底通报相关地市纪委监委,次月初汇总反馈办理情况。对反馈问题不属实的,按比例进行抽查;对反馈问题属实的挂账督办、销号管理。建立重点督导县制度,筛选初次举报办理质效较低且越级举报问题突出的县(市、区)列为督导重点,采取省县直通方式,每月全覆盖检查初次举报超期未办结及结而不服等情况,点对点通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将按期办结率、群众满意度指标纳入对下级纪检监察工作考核,倒逼办理质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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