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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网评:第七届立法会选举的三大挑战
http://www.CRNTT.com   2020-06-29 10:24:54


  中评社北京6月29日电/网评:第七届立法会选举的三大挑战

  来源:大公网  作者:杨坚

  第七届立法会投票日为今年9月6日,提名日期为7月18日至31日。“拒中抗共”政治势力大体完成关于地区直选参选人的所谓“初选”安排。建制派主要政治团体则开始逐渐透露相关部署。鉴于“拒中抗共”政治势力已夺取去年11月第六届区议会选举胜利,并以再赢得第七届立法会半数以上议席为目标,各方所面对的第一个挑战,便是“拒中抗共”政治势力能否得其所愿?

  政府必须严格把关

  “拒中抗共”政治势力在地区直选参选人的“初选”安排上暴露两个问题。一是民主党与其他政治团体在共同纲领上产生分歧,不同意签署共同纲领,其他政治团体则要求以共同纲领形式明确宣示,一旦夺得第七届立法会半数以上议席,则将否决政府财政预算案、争取落实“五大诉求”。这一分歧不是实质性的,而是民主党的一个策略,企图与同一阵营的其他伙伴有所区别以争取更多选票。另一个问题是,“初选”结果并非最终结果,“拒中抗共”政治势力最终由哪些人参选,还须看其他因素。这就给了“拒中抗共”政治势力的主要政治团体有改变“初选”结果的机会,使该阵营的小型政治团体颇为不满。这一分歧也是非实质性的,因为,从第六届区议会选举结果看,香港选民(居民)在政治上已空前分裂和对抗,绝大多数投票时只看候选人的政治色彩,而忽视候选人是否有政治往绩。

  于是,特区政府能否严格把关、确保“拒中抗共”政治势力推派的参选人必须符合国家宪法、特区基本法和香港本地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便成了今年立法会选举的第二个挑战。

  在第六届立法会选举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就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04条作了解释。这是衡量第七届立法会候选人资格的主要准则。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所规定的宣誓,是该条所列公职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香港特别行政区作出的法律承诺,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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