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又是什么?,它该如何推进落实?
首先让我们来大致了解下《宣言》产生的历史背景。20世纪90年代以来,有关各方在南中国海地区摩擦不断,危机频发。中国同东盟各国开始寻求稳定南中国海局势的努力,其间既有双边磋商,又有多边协调。包括中国、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文莱在内的有关国家终在2002年达成初步一致,于柬埔寨首都金边签署《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宣言》中各方重申决定巩固和发展各国人民和政府之间业已存在的友谊与合作,以促进面向21世纪睦邻互信伙伴关系。有关各国已认识到为增进本地区的和平、稳定、经济发展与繁荣,中国和东盟有必要促进南海地区和平、友好与和谐的环境,希望为和平与永久解决有关国家间的分歧和争议创造有利条件。
从内容上看,《宣言》共含1O条,内容涉及处理南海问题的基本准则、信任及合作机制的建立、对各国依国际法在南海地区航行和飞越自由的尊重、以和平方式解决领土和管辖权争议、为免局势复杂化而保持自我克制、鼓励他国对宣言所含原则的尊重及最终促成南海地区的和平与稳定等方面。
据新华社报道,傅莹曾在2012年纪念《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签署十周年研讨会上高度评价过《宣言》的意义。她曾表示,《宣言》凝聚了各方增进互信、促进合作、共同维护南海和平稳定的共识,体现了中国和东盟国家友好、团结、合作的精神。另据光明日报报道,去年10月,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第八次高官会在泰国首都曼谷举行,中国外交部副部长刘振民与泰国外交部次长西哈萨共同主持会议,东盟其他国家高官及东盟秘书长代表与会。在会议上,各方充分肯定了全面有效落实《宣言》对维护南海和平稳定的重要意义及在《宣言》框架下开展的各项务实合作,积极评价“南海行为准则”磋商所取得的进展。
虽然《宣言》对于促进区域和平稳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但其仍然存在很多的局限于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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