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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德权:《国歌条例草案》主要精神是尊重
http://www.CRNTT.com   2019-01-23 14:54:55


香港立法会
 
  聂德权表示,《条例草案》主要有两个重点:第一,指明国歌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透过指引性条文让市民尊重国歌;第二,就一些公开及故意侮辱国歌或不当使用国歌的行为订立罚则。指引性条文载于《条例草案》的第2部,而订立罚则的条文载于第3部。

  聂德权介绍说,《条例草案》第2部是“奏唱国歌”,列明有关奏唱国歌的标准、礼仪及场合,这些全为“指引性”条文,并没附带罚则。《条例草案》第3部是“保护国歌”,禁止不当使用国歌、歌词或曲谱的行为,以及公开故意侮辱国歌的行为,并就罪行订立罚则。《条例草案》第4部是“推广国歌”,条文要求教育局局长就将国歌纳入小学教育及中学教育发出指示,涵盖范围包括所有中、小学。《条例草案》亦要求本地持牌电视及电台透过现时的牌照条款,藉政府宣传声带或短片广播国歌。这两项要求既反映全国性《国歌法》的原意,同时兼顾了香港的实际情况,实际上与现行做法相近。

  聂德权最后提到,对一些意图侮辱国歌,公开及故意作出侮辱国歌行为的人士,《条例草案》则需要订下罚则,对这类行为起阻吓作用。相信绝大部分的市民都会尊重国歌,因此,《条例草案》对市民大众的日常生活根本不会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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