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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最高法江必新:支持民营企业在行动
http://www.CRNTT.com   2018-11-08 16:40:37


 
  四是要加大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力度,综合运用各种强制执行措施,保障民营企业胜诉权益得到及时实现。要在各级党委政法委领导下,深入开展涉党政机关执行清积专项行动,促进党政机关带头履行生效判决。要强化公正执行、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禁止超标的、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涉案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对已经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或者申请人滥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要及时恢复企业家信用。对经营失败无偿债能力但无故意规避执行情形的企业家,要及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

  抓紧起草涉及刑事、民事交叉的司法解释,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

  问:在完善保障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司法政策方面,最高人民法院将有哪些举措?

  江必新:最高人民法院在起草新的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时,将以平等保护非公有制经济原则作为指导,提高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的科学性;在出台司法政策时,还将进一步考虑同其他司法政策是不是有叠加效应的问题,避免出台政策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不断提高司法政策的水平。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将坚持各类市场主体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保护平等和发展机会平等的原则,全面梳理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中对民营经济保护不平等的规定,并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废止。该项工作已经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规划之中,已经启动。

  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正在抓紧起草涉及刑事、民事交叉的司法解释,严格执行刑事法律和司法解释,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坚决防止将民事案件作为刑事案件处理。

  原文标题:《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支持民营企业在行动)——专访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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