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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房租同比去年上涨13%!散租仍是主流
http://www.CRNTT.com   2018-08-30 15:15:34


 
  浙江东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钟律师认为,从目前的法律环境来看,对租房金融创新形成的“资金池”去向的监管非常有限,一旦资金链断裂,就会留下一地鸡毛。

  当房东拿不到余下的租金,房东可以根据与中介签订的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要求其支付拖欠的租金,并赔偿相应损失,至于能否收回房屋,要根据与中介之间签订的合同约定以及违约情形来确定。

  对租客来说损失更大,一方面可能存在房屋不能继续租的问题,另一方面,每月贷款还要继续还。因为租客与网贷平台或银行之间形成的是单独的民间借贷关系或金融借款关系,在一般情况下,租客不得因中介违约行为拒绝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如果停止还款影响的是租客本人的信用。

  并且,中介账户中形成的“资金池”,在没有监管的情况下出现挪用,是否涉及违法?

  律师表示,若中介收取承租人较长时间的租金后,并未及时支付给出租人,而是由其本身控制使用,该控制使用的过程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如果中介一开始就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将资金池中的租金挪作他用,还有可能涉嫌“集资诈骗”。

  同时,如果被确定是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对方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中介还有可能构成骗取贷款罪。

  而中介与每位出租人、承租人之间均形成相应的法律关系,若其本身没有履约的主观意图,在过程中又实施了其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行为,还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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