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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螺水泥子公司现业绩盈亏疑云
http://www.CRNTT.com   2020-06-01 12:16:26


 

  “海螺水泥每年的年报第一经过审计,第二全部公告对外发出,我们的证据就是依据他们的年报,如果这些数据是虚假的,那么他们要承担重大责任。”付晓东律师对记者指出,“另外一个强有力的证据,就是凌云通鸿向当地税务局提交的纳税报表。法院也是依据这两个证据判决的。”

  结局尴尬:赢官司面临信披问题

  目前,凌云通鸿已对一审判决结果提出上诉,广西高院也已受理此案。而凌云通鸿上诉的胜负,可能引出海螺水泥作为一家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问题——如果凌云通鸿最终胜诉,则意味着海螺水泥多年的年报数据需要修改。

  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峰对记者分析指出,从目前信息来看,海螺水泥在子公司或上市公司层面存在调节利润的嫌疑,如果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是真实的,那么在子公司层面应该保持一致。而如果子公司层面的利润表述是真实的,那么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是否存在虚增利润的嫌疑?需要海螺水泥予以逻辑一致的充分解释。

  经济学家宋清辉则认为,如果经查实,海螺水泥此前多年的年报数据为“错”,则海螺水泥涉嫌财务数据造假行为,而财务数据造假对一个上市公司而言意味着更大麻烦。特别是在新证券法加大对财务造假处罚力度的背景下,这一结果可能会更加严重。

  另外一种情况下,如果凌云通鸿最终败诉,则其必须向少数股东上海通鸿支付分红款。

  事实上,2012年~2018年各年度,凌云通鸿发送给上海通鸿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凌云通鸿向税务机关报送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以及海螺水泥2018年年度报告等证据均指向,凌云通鸿在2012年~2018年是有盈余的,存在可分配利润。

  然而,来自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截至2018年7月审计报告结果显示,凌云通鸿截至2018年7月亏损4505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账面未分配利润为-2069.71万元,故无分红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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