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派。他们认为国家无处不在且永远是自由的敌人,斯科特举了一个例子,美国民权运动期间发生了小石城事件,艾森豪威尔总统下令国民警卫队护送黑人孩子上学——如果没有国家机器的直接介入,天晓得事态最终会发展成什么样子。更何况,并非只有国家可能会限制自由,早在国家出现之前,那些前现代丛林法则之下的战争和奴役、那些来自思想和观念的自我审查和禁锢对自由的破坏,远比现代国家的有形束缚多得多,这正是“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的道理所在。三是市场派。准确地说,他们更接近于古典自由主义时代的市场原教旨主义者,信奉市场拥有“搞定”一切的伟力,对财产和地位的极端不平等具有极大的容忍度,甚至主动寻求这一状态的达成。几年前曾引发轩然大波的国内某广告公司“年纪越大,越没有人能原谅你的穷”的文案设计当属此类,足见这种看似与时代格格不入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其实从未绝迹。而在斯科特看来,如果为了拒斥政府和废除国家制度而回到一种“自愿卖身为奴”的野蛮图景,那无疑是自甘堕落,背弃了无政府主义倡导互助以求平等的初衷。
那么,斯科特版本的无政府主义究竟意蕴为何呢?通读这二十九篇“碎片”,我认为可以概括成三句话:无序未必真混乱,小资何尝不英雄,人间正道是自然。
第一,无序未必真混乱。斯科特写作的时间,距离英国的伦敦骚乱和美国的占领华尔街运动相当近,他显然是草摇叶响知鹿过、松风一起知虎来、一叶易色而知天下秋,从这两起事件中精准地预估到未来的社会反抗运动的新趋势,即抗议行动不再刻意寻求组织化,而是诉诸平民动员,以非制度化的扰乱,设定社会议程,进而成功引发上层精英的关注,促发结构性变革。分散化、小规模、无领袖、不表达明确目的的行动策略,既帮助他们躲避来自政府的报复,也以一种极其难缠的方式把惯常隐藏于历史深处的下层政治力量激活,这种看似无组织的行动却是一种组织力超强的政治自觉和集体共谋。
在这个意义上说,二十一世纪的第二个十年间发生的诸多社会现象,其实是有着精心算计的、粗中有细的集体行动。在斯科特的政治社会学谱系中,他也把这种不服从称为“日常形式的抵抗”(everyday forms of resistance)。因此他主张人们有必要每隔一段时间就去反抗一些细小的、没有道理的法律,比如在红绿灯间隔显然过长而又与实际路况完全不符的情况下,闯过去,以理性原则修正机械的规则。正如青年马克思在《莱茵报》上的那篇檄文《关于林木盗窃法的辩论》,当一个国家绝大部分地区以柴火做饭取暖,而该国绝大部分林木归私人所有,林木管理条例规定在森林捡拾柴火或采摘野果属于盗窃行为,要受到刑事处罚。那么真正有罪的恐怕就不是普通民众,而是法律和制度本身了。当平素隐匿于史册、名不见经传的老百姓喊出“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等死,死国可乎”的时候,一定是社会病了,病得无药可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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