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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英津 |
中评社北京6月25日电(作者 王英津)“台独”势力为了给台湾参与联合国和其他政府间国际组织制造理论依据,声称1971年第26届联合国大会通过的2758号决议只解决了中国代表权问题,没有解决台湾代表权问题,理由是该决议“不仅未提及台湾,更没有提及台湾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或中国对台湾拥有任何主权”。此论调是“台独”势力歪曲2758号决议、割裂两岸历史和法理连接、推行“台独”路线的错误说辞,必须予以澄清和驳斥。
一、2758号决议已解决有关代表权问题
1971年10月25日,第26届联合国大会表决由阿尔巴尼亚等23个国家提出的要求“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代表权”提案,该提案以多数赞同获得通过,并随即成为联合国大会的正式决议,即2758号决议。该决议的全文分上下两段,上半段为:“联合国大会回顾联合国宪章的原则,考虑到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权利对于维护联合国宪章和联合国组织根据宪章所必须从事的事业都是必不可少的,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代表是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安全理事会五个常任理事国之一”;下半段为:“决定: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承认她的政府的代表为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并立即把蒋介石的代表从它在联合国组织及其所属一切机构中所非法占据的席位上驱逐出去。”
从以上文字不难看出,2758号决议已彻底解决了中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问题。台湾是中国的一个地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包括台湾在内的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中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自然包括台湾在内。所谓台湾在联合国的代表权问题是根本不存在的。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从决议内在精神看,2758号决议没有提及“台湾”的文字,恰恰表明台湾的代表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该决议不仅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还将“蒋介石的代表”从它在联合国组织及其所属一切机构中所非法占据的席位上驱逐出去。2758号决议决定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联合国里行使中国代表权的资格,此中国自然是包括台湾地区在内的整个中国。所以,2758号决议解决了中国的代表权问题。中国代表权问题与台湾代表权问题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解决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联合国里行使中国代表权问题,也就连带着解决了其在联合国里行使台湾代表权问题。至于2758号决议“未提及到台湾、没有论及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一部分”的原因,其实很简单,那就是:在2758号决议之前,台湾属于中国一部分已是主流国际社会共识,加之该决议解决的是“代表权之争问题”,而不是“增加联合国席位问题”,故在2758号决议中无须提及台湾,就如同2758号决议中无须提及广东或福建等地区是一样的。所以,“台独”势力所谓“2758号决议没有解决台湾代表权问题”的论调是根本站不住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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