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会于1971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1976次全体会议上,美国代表提议,应该先对第632号草案及其附件1、2进行表决。该提议获得通过。大会随后对第632号草案进行表决,结果该草案被否决。随后,在对第630号草案及其附件进行表决的过程中,美国代表曾提议,应对草案中“把蒋介石的代表从它在联合国组织及其所属一切机构中所非法占据的席位上驱逐出去”的措辞单独进行表决,此提议未获通过。最终,第630号草案及其附件表决获得通过。这就是第2758号决议形成过程的基本史实。
在围绕上述草案辩论的过程中,对于美国等提出的草案,阿尔巴尼亚代表指出,双重代表权实质上就是玩弄“两个中国”这种老阴谋。而全世界都知道,中国只有一个并且是不可分割的。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是整个中国人民在联合国和联合国机构的唯一合法政府。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合法权利和把蒋介石集团驱逐出联合国,这是一个问题,没有理由分开处理。这个问题本来是很简单的,也是很清楚的,但对其的公平和有效解决却极为重要,因为这关系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一个主权国家的合法权利问题,也是一个涉及尊重宪章有关规定和联合国未来发展的问题。对此问题的解决惟有一个公平方案:驱逐蒋介石集团的代表并完全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权利。
对于美国等国提出的第633号草案及其附件,该代表指出,这是在玩弄“双重代表权”阴谋,意图使问题复杂化,把问题弄僵,让本届会议无法完成此议题,从而可以让蒋介石集团继续留在联合国。美国所提草案是矛盾的,是完全错误的,因为一旦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权利,就不存在接纳一个新会员国或驱逐一个会员国的问题。
对于蒋介石集团,该代表强调,该集团不代表任何人,相应地,联合国没有其任何“位置”。对其的驱逐与驱逐联合国会员国问题无关,将此集团等同于一个会员国是完全非法的。要无条件地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合法权利,当然就需要驱逐蒋介石集团,因为这是同一问题不可分割的两面,并且是绝对、不可缺少的步骤。寻求其他“解决办法”以将彼此排斥的两个问题相协调,任何此类尝试,无论其本质为何,均是不公平的,严重违反了宪章规定,也不可能为中国人民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所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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