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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亚中:二二八事件是官逼民反?
http://www.CRNTT.com   2020-02-24 00:20:24


 
  除了与民众代表处委会协商解决方案,作大幅度让步外,长官公署又企图透过台湾士绅、‘半山’企图和平解决,陈仪、柯远芬、张慕陶,分别请托王添灯、蒋渭川、黄朝琴、林献堂等在台湾有影响力之士绅协助政府和平解决问题。但是由于:(一)民众己失去理性,所有建议和平解决的台湾领袖皆被视为‘台奸’而无法发挥其原有之影响力。(二)处委会派系分歧,内斗结果,最后鸽派蒋渭川失势,鹰派王添灯控制处委会,提出三十二条、四十二条主张,其中包括“国军”缴械等,事态发展至此,和平收场已不可能。长官公署所有和平解决之努力宣告失败。

  二二八事件资料解密以后,从大量“中央”及地方的档案资料可以发现,除了澎湖以外全省暴徒攻击各地警察、军队、外省人、公务员,抢夺军警枪械,俘虏地方首长,以维持治安为名组织军队,篡夺地方政府,而长官公署因为先有军队退回军营,不准开枪之规定,后来事态恶化以后又因兵力不足,只有被动被困营区或机关之内无法动弹。

  从上述的历史,无论从任何角度来回顾当时的情境,实在无法同意二二八是“官逼民反”的说法,理由如下:

  第一、陈仪行政团队人才济济,下级官员或有素质低劣者,有贪污腐败之行为,但比较日本人之高压、凶残欺凌台胞、在“被治”者的感受方面应该还不到铤而走险去“造反”的地步。

  第二、经济问题虽然严重,但是光复后解除日本经济“统制令”,与大陆贸易量大增,民生必需品充沛,台民生活必需品并不缺乏,比起大陆、日本、以及世界大多数地区,台湾还算比较好的。至少没有到发生饥荒或缺粮的地步,当年并不产生因为经济问题逼到百姓“造反”的地步。

  第三、从长官公署及中央在事变初期的作为来看,事变初期官方确实有和平解决之诚意,而这些诚意因为忍让过了头,如同意民众代表到军法处查验肇事者是否在押。让暴民误以为政府胆怯怕事,遂有得寸进尺之行为。

  第四、处委会在王添灯夺权成功后己经变成一个叛乱团体,其向长官公署提出之三十二条非但要求政府军缴械,后来又隐匿军队缴械这一条。将篡改后之三十二条交由美国副领事柯智超向美国及国际发表,以图引起国际干涉,并在广播中用“革命先烈的血不会白流的”,煽动的语言挑拨民众情绪,扩大事端。

  从大量的一手资料显示,事实上二二八发生的原因不是“官逼民反”,反而可能是因为陈仪在初期过于妥协,希望和平解决而被误以为陈仪胆怯,遂使某些人误判情势,使事件扩大、恶化、不可收拾,最终迫使中央派兵镇压。

  (作者张亚中,孙文学校总校长、台湾大学政治学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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