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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青报评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
http://www.CRNTT.com   2020-07-05 11:48:58


  中评社北京7月5日电/北青报: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的权威性需强有力执行机制作保障

  来源:北青报 作者:本报评论员

  在强有力的执行机制保障下,香港国安法定能发挥实效,有效防范、制止、惩治极少数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切实保护大多数市民合法权利和自由,有力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法治秩序,为香港创造安定的社会环境、维护良好的营商环境,从而保持香港长治久安和繁荣稳定,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日前审议通过并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对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作出系统全面的规定。严格贯彻落实法律规定、建立强有力的执行机制,是这部法律彰显权威和有效实施的重要保障,关系到国家安全能否得到切实维护,关系到香港能否保持长期繁荣稳定,关系到“一国两制”事业能否行稳致远。

  “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一部法律若没有强有力的执行机制,得不到有效落实,最终必沦为一纸空文。香港回归23年来,基本法第23条立法一直没有完成,香港原有相关法律长期“休眠”,特区政府在维护国家安全的机构设置、力量配备、权力配置等方面不完善、不健全,存在明显缺失和短板。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没有负责搜集涉及国家安全情报和防范外部势力干预的专门机构,警方等执法机构和律政司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权力受到很多制约。这些问题导致香港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处于“不设防”状态,让内外破坏性力量有机可乘。

  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得不到惩治,国家安全就无法得到切实维护。香港国安法要避免前车之鉴,防止出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状况,需有强有力的执行机制作保障。这部立足当下、着眼长远的法律,明确规定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和机构,分裂国家罪、颠覆国家政权罪、恐怖活动罪、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四类罪行和处罚,案件管辖、法律适用和程序,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机构等内容,建立起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其中,驻港国家安全公署和特区有关机构按照香港国安法规定的职责开展工作,共同构成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执行机制,共同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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