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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图 |
中评社北京11月22日电(评论员 乔新生)11月18日上午,国家反垄断委员会主任为国家反垄断局正式挂牌,标志着中国反垄断事业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颁布实施后,反垄断分别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务部承担。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将分属不同部门的反垄断工作统一纳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设立反垄断局,同时承办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中国反垄断结束了“三分天下”的局面。
此次专门设立国家反垄断局是中国反垄断体制机制深化改革的必然结果。它标志着中央高度重视反垄断工作,反垄断机构将与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机构以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同属副部级单位。
国家反垄断局下设三个正司级单位。其中竞争政策协调司负责综合协调工作,承担国家反垄断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并且制定反垄断制度措施和工作指南。在反垄断职能分工上,主要负责行政权力滥用排除、限制竞争反垄断执法工作,指导地方开展反腐败工作,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反垄断执法一司负责查处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反垄断执法二司负责经营者集中案件查处。可以肯定的是,国家反垄断局将会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反不正当竞争以及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通力配合,解决中国市场垄断问题。
从1889年加拿大颁布实施反垄断法到现在,反垄断法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中国充分借鉴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反垄断立法经验,结合中国网络经济、数字经济发展实践,不断完善中国反垄断法律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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