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1月16日电(评论员 乔新生)11月10日,中国和美国在英国格拉斯哥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期间发表《中美关于21世纪20年代强化气候行动的格拉斯哥联合宣言》。这是一个划时代的文件。它不仅标志着中美在气候变化问题上开展合作,而且更重要的是,它标志着世界第一大经济体和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将会在气候变化问题上采取具体行动。
中国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也是最大的工业化国家。美国是世界第一大经济体,也是世界上最大的后工业化国家。中美在气候问题上负有特殊的责任。美国作为后工业化国家,应当为工业化时代气候变化承担责任。中国作为工业化国家,在工业化发展中应当注意气候变化问题。
首先,中美在气候问题上开展合作,有利于解决一系列悬而未决的问题。众所周知,解决气候变化问题,必须考虑到各国的国情,必须加大投入,必须开展技术合作。中美达成协议,有利于开展广泛的合作,取得实质性的成果。
中美签署的联合宣言中明确指出,将会在温室气体排放的标准和法律框架上,在清洁能源转型和社会效益最大化方面,在循环经济相关关键领域,在部署和应用二氧化碳搜集、利用、封存方面开展合作。
为了减少二氧化碳气体排放量,两国将支持有效的可再生能源政策,将会平衡跨越广阔地域的输电合作,将会在太阳能、清洁能源储备以及其他清洁能源解决方案方面开展合作,将会减少电力的浪费方面开展合作。这些方面的合作,将会极大地推动中美技术领域开展合作,将会使美国在处理与中国关系方面,减少不必要的摩擦和冲突。
譬如,当中国向其他国家出口太阳能设备的时候,如果美国增加征收惩罚性关税,那么,就会违反双方达成的协议。双方已经承诺,支持分布式发电政策。这就意味着今后美国在对中国光伏发电设备征收惩罚性关税的时候,必须考虑可能产生的后果。可以这样说,双方达成的协议对于在减少二氧化碳和甲烷气体排放开展技术合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其次,清洁能源产业的发展是建立在科学技术进步之上的。美国提出在二氧化碳气体排放和甲烷气体排放方面开展合作,对于中美相当于技术合作无疑打开了一扇门。
如果美国拒绝与中国开展技术合作特别是在清洁能源领域的技术合作,那么,就会违反双方签署的联合宣言。与以往中美签署的协议不同,此次发布的联合宣言中明确提出建立“21世纪20年代强化气候行动工作组”,该工作组将定期举行会议,应对气候危机,并且推动多边议程。这对于贯彻落实双方签署的协议,把宣言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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