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抽查检查中发现养老机构存在建筑、食品、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等安全隐患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采取相关措施,保障养老机构内老年人和有关人员的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合法权益。对抽查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整改或者重大问题隐患整改不力的,依法列为重点监管对象,给予增加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对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依法依规采取限制参与评比表彰、政府采购、财政资金扶持、政策试点、降低等级评定等惩戒措施。对抽查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对抽查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重大安全隐患,民政部门要主动联合相关部门进行研判,提出改进措施,必要的可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三、加强组织实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
地方各级民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开展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在地方各级党委领导下,增强责任意识和协同观念,健全协调机制。以开展跨部门联合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契机,更好保障老年人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信息共享
加强民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管部门监管系统的对接,汇集监管数据,做好监管对象、监管行为、监管结果等相关数据的互相推送,实现监管数据互联互通,共享应用。民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定期通报的工作机制,做好信息交换和风险研判。
(三)做好宣传培训
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要求,主动向社会展示加强养老机构综合监管成果,加快形成政府公正监管、养老机构诚信自律、社会公众监督的良好氛围。省级民政部门要根据本意见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联合制定实施方案,并可以选择工作基础好的地方先行开展,确保2023年底前,完成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机构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全流程整合的工作目标。实施方案要在2021年12月31日前报民政部。已出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地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办法。民政部将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加强对地方开展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通过督查检查、网络监测、抽样复查等方式进行评价,必要时可以将相关情况通报地方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