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香港8月19日电/澳门新华澳报19日发表富权文章:让黄珊珊“善后”是“请鬼拿药单”?以下为文章内容。
正当民众党内外都有一股强大声音要求黄珊珊辞去“不分区立委”甚至退党,以对政治献金假账案负责之际,民众党主席柯文哲昨日却作出一个重大决定,推动四项党务改革,包括,建立财务监督委员会、建立长期合作的律师团、建立紧急应变小组,及成立善后小组等。柯文哲还郑重地表示,已经委请时任竞选总干事黄珊珊负责统筹善后小组,定期把查帐进度向社会大众报告,更正“监察院”的申报,也回应外界的质疑,先承担该负的责任。柯文哲甚至还表示,黄珊珊为履行该项职责,将会每天都举行记者会,向外界报告查账的进度。
柯文哲让黄珊珊统筹善后小组,并每天都举行记者会向外界报告查账进度的决定,等于是拒绝了要黄珊珊辞去“不分区立委”甚至退党或是被开除出党的呼吁,相反还展示更为重视及依赖黄珊珊。因此,民众党中评会本周五举行的会议,事关黄珊珊的部分,可能将会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给予最轻的“警告”处分。
实际上,根据《台湾民众党纪律评议裁决准则》,党员违纪行为处分,依程度可分三种方式处理:警告、停权、除名。如果是对黄珊珊实施“停权”或“除名”处分,黄珊珊都将失去民众党“不分区立委”的资格。现在柯文哲委请黄珊珊负责统筹善后小组,并每天举行记者会,就等于是黄珊珊将会继续留在党内并行使党权,因而仍然保持“不分区立委”。而且,每天举行记者会,使她每天都能曝光并聚焦于媒体版面及屏幕,还可以借助正式发声渠道为自己辩解,黄珊珊的能见度仍将维持在高位。
其实,民众党中央委员会上周决议将黄珊珊、时任竞总财务长李文宗、财务部委托的会计师端木正移送到中评会议决,而中评会于上周五开会讨论惩处,但开会两个小时仍未能作出裁定,这就藏有“猫腻”。当时中评会公布的理由是,依据“违纪调查执行办法”,应请当事人出席陈述说明,而当天却未有执行此程序,因而决议下周邀请当事人黄珊珊、李文宗及端木正到场说明再进行议处。中评会为何没有通知黄珊珊等三位当事人到会?显然是当时尚未能对三位当事人尤其是黄珊珊的处分有所“拿捏”,因而要“缓一缓”。
而从柯文哲昨日作出的决定看,柯文哲的“惩处倾向”已定。一方面,假账风暴确实惨烈,必须要有人“背锅”,因而李文宗和端木正的被开除出党,已经是势在必行;另一方面,中评会对黄珊珊的处分,将会是最轻的“警告”一档,亦即黄珊珊还可以留在党内并继续行使党权,因而仍将能保留“不分区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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