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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欺欺人之「台湾第二共和宪法草案」
http://www.CRNTT.com   2007-04-12 11:00:15


「台湾宪法草案」:皇帝的新衣?
  中评社讯╱题:自欺欺人之「台湾第二共和宪法草案」 作者:刘性仁(台湾),台湾联合大学兼任讲师、北京大学法律学院博士生

  •民进党抛出“第二共和宪法草案”意图何在?
  •为何说这个草案矛盾重重、自欺欺人?
  •该宪法草案将带来什么样的恶果?

  由民进党等台独人士制订所谓的「第二共和宪法草案」已出炉,虽然说通过的可能性不大,但扁政府一连串抛出新宪说,实有认真探究的必要。所谓的「第二共和宪法草案」其实就是冻结现行的「中华民国宪法」,以彻底达成切断具有中国特色之国民政府宪法法统基础。主张行台湾宪法者,美其名曰打着民主的旗号,为了符合现实台湾的需要,然事实上,此「第二共和宪法草案」版本,在总纲未调整,关于「国号」、「国旗」及「领土范围未变更的情况下」,「第二共和宪法草案」究竟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呢?

  「第二共和宪法草案」的目的

  依笔者来看,首先所谓的「新宪草案」,称为「中华民国第二共和宪法」,但又简称为「台湾宪法」,这正意谓着去「中华民国宪法化」,而改弦更张为「台湾宪法」,其台独的目的昭然若揭。其次,更值得玩味的是「新宪前言」,刻意将「中华民国主权与治权同一化及明确化」,此便是透过前言部分,来架空关于宪法本文关于领土的规定,这是一种宪法突破。再者,新宪刻意将国际法引入主权的规范中,其目的就是要突显台湾问题国际化,以寻求法理台独之合法性基础。此外,新宪又引入公民投票制度,明显就是要架空透过立法机关三读通过之公投法之主权公投之限制,扁政府等人所做的一切努力,就是要区别「台湾宪法」与「中华民国宪法」之不同处,以达成去中国化、法理台独及一边一国之终极台独目的。

  「第二共和宪法草案」的谬误

  对于主张制新宪者一再声称「现行宪法」所面临到诸多的困境,事实上这是意识型态认知的问题;倘若诚如主张制宪者所言,「第二共和宪法草案」的作用是为了要调整机关,那么,又为何要刻意突显「台湾宪法」之名及新前言的说明。倘若诚如主张制宪者所言,制宪是务实,那么明知不可行不可为,却仍执意强调,这是选举的务实,是务实地绑架台独人士与欺骗台独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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