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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袋“免费午餐”终结 民众消费革命又起
http://www.CRNTT.com   2008-06-04 05:51:12


 
三、民众为限塑令埋单 商家涉嫌借机牟利

1、执行恐将流于形式 “收费”已成限塑令代名词
  在记者采访的超市、商场、书店,商家对于规格不等的塑料袋每个收取0.1元至0.3元不等的费用,同时大部分地方都有环保型的无纺布袋出售和购物赠送,但多数消费者选择了购买塑料购物袋,而不是购买环保型购物袋或自备购物袋。这说明,长期以来消费者使用塑料购物袋,已经成了一种消费习惯。要改变这种习惯,非短时间能够见效,也不能仅“收费”一种办法。(天津北方网)

  在不少消费者眼里,“限塑令”几乎成了“收费”的代名词,“限塑令”有舍本逐末、流于“收费”形式之嫌。这一现象值得关注和思考。有市民认为,主要原因是各商家提供的环保型购物袋太贵,动不动五、六元甚至更多。商家应该主动让利于消费者,提供价格低廉的环保型购物袋,而不是把塑料购物袋由“免费”改为“收费”了事。(新疆《新疆日报》)

2、暗收费变成明收费 商家又多一个赚钱机会
  塑料袋收费后,商场能获利多少钱?记者算了一笔账,以沃尔玛超市为例,据瞭解,在“限塑令”之前,一家超市周一到周五塑料袋的用量每天在1.4万个左右,双休日在2.2万个左右,每月用的塑料袋在45万-50万个左右,而扣除成本商场每配售一个塑料袋,大约能赚取5分到1角的利润,按照“限塑令”之后塑料袋用量为之前的一成计算,每月能售出约5万个,可获得利润3000元-5000元。(北京《竞报》)

  一些专家认为,以前消费者使用塑料袋的费用其实是包括在商品里的,而“限塑令”的到来促使商家把原来商品的价格还原,让以前隐含在商品里的塑料袋价格“浮出水面”,不过是把“暗收费”改成了“明收费”。已有人抱怨道:“为什么让市民埋单,让商家再赚一笔?”(重庆华龙网)

3、限塑令剑指消费者 商家应负更多环保责任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谢庆奎教授表示,颁布“限塑令”是出于环保的考虑,政府是在履行公共服务的职能,这点无可非议。但政府必须投入一定成本,不能一心想着“环保,不管其他”而忽略公民和商家的切身利益,把成本转嫁到商家和公民身上。“政府应该与商家合作,共同承担‘环保’和‘限塑’成本,制造环保塑料袋,免费给公民使用。”(广东南方网)

  据相关报道,塑料袋又分为普通塑料购物袋、降解塑料购物袋以及淀粉基塑料购物袋等,也就是说,一部分塑料袋符合环保要求,一部分塑料袋不符合环保要求,因此,“限塑令”的关注点不应在老百姓身上,而应当在生产厂家和商家身上,没有厂家的生产,又怎么可能出现非环保的塑料袋?没有商家的推波助澜,老百姓又怎么可能用上“免费”——实际已经花钱的塑料袋?因此说,生产出更多的环保、实用、便利的购物袋幷进行价格干预才是禁塑的关键。(山东半岛网)

  保护环境是社会成员应尽的责任,商家当然不能置身事外。遗憾的是,“限塑令”中,商家的环保责任似乎只是将塑料购物袋改送为卖。商务部、发改委、工商总局联合发布《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商家不标明塑料购物袋价格,向消费者无偿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袋等行为之一的,将受到最高1万元的罚款。运用行政罚款敦促商家把塑料购物袋改送为卖,在行政管理上可能是有效的,在市场逻辑上却令人费解,甚至是讲不通的。逐利是商家的本能,实现利益最大化是市场的法则。塑料购物袋改送为卖,对商家来说,开辟了一个新的财源。商家应当趋之若鹜,为何还要高举行政罚款的大棒以驱策?(上海文新传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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