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刻意隐瞒污染事件 维稳成了遮羞布
1、惟恐形象受损 “维稳”成了护身符挡箭牌
紫金矿业污染福建汀江事件,最引人关注的,莫过于迟报。作为上市公司,如此“重大事项”为何长达9天时间瞒而不报?紫金矿业总裁罗映南在接受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采访时表示:“一开始以为这是个小问题、小事故,把事情想简单了,最后发现是大问题时,已经来不及了。”紫金矿业证券部总经理赵举刚也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坦陈:未及时公布事故信息,是考虑到“维稳为重”,担心引起当地民众的恐慌。(上海《新闻晨报》)
面对污染事故、环境灾难,究竟是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充分满足社会知情权,还是刻意隐瞒、遮遮掩掩,更容易“引起当地民众的恐慌”?更重要的是,瞒报不止会带来心理“恐慌”上的不稳定,同样也是贻误善后救险时机、不断放大和恶化事故危害的不稳定的渊薮。一面故意制造“不明真相”,一面又拿“维稳”说事,那结果只能是,南辕北辙式地“越维稳越不稳”。(《海南日报》)
正如我们目前所看到的事实:一方面是,当地居民恐慌加剧,“几乎不再饮用自来水,而是到市面上买水喝”;另一方面又是,一场几近灭顶之灾的生态灾难“已经酿成”——被污染的汀江流域“养殖业几近绝收”,仅棉花滩库区死鱼和鱼中毒就达378万斤。试想一下,如果污染信息能早9天及时公布,当地居民和政府能早采取相应的补救防范措施,此次污染事故所造成的生产、生态损失,何至于如此惨重?所以,紫金矿业口口声声要维护的所谓“稳定”,除了不断制造污染、放大事故损失的“稳定”,以及催生激化当地民众恐慌的“稳定”之外,其实别无它物。其实,维护社会稳定的最好办法,也莫过于向公众交心。早一点把污染情况和盘托出,早一点开展自查自纠和损失赔偿,人心自然会安定下来。(《北京青年报》)
紫金矿业所以隐瞒其所发生的环保事故,实际上是害怕企业形象受到损害,股价受到影响,害怕承担赔偿责任,使自身利益受到损失。另据报道,由于紫金矿业对污染泄漏问题的披露晚了9天,期间不少大资金进出该股,一些分析人士质疑其推迟信息披露是有意为这些资金进出留下操作空间。由此可知,紫金矿业不惜以民众健康受到更大损害及影响社会稳定为代价隐瞒环保事故,根本目的是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利益,所谓“维稳为重”“担心恐慌”的说法,不过是其为维护自身利益而刻意隐瞒的一块遮羞布。(甘肃《西部商报》)
2、意在瞒天过海 关心“权力稳”胜过“社会稳”
根据赵举刚的说法,“选择什么时机公布信息,董事们经过了慎重而痛苦的考虑”,在公司董事们看来,如果及时披露,可能影响地方的稳定大局,于是最终决定宁可违规、拖延不报,也要以维稳大局为重。 “瞒报是为了维稳”,这样一个在以往许多安全生产事故、群体性事件中被不少地方政府官员惯用的所谓“维稳逻辑”,现在竟然也成了企业不及时披露污染信息的托词。(湖北《长江日报》)
有必要说明的是,作为一家上市企业,首先想到的应是对股东负责,严格遵守《证券法》,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在这种基本义务都未尽到的情况下,奢谈什么“维稳为重”,既显得苍白无力,也有替政府操心的“越位”之嫌。而时下一些企业和政府部门在遇到突发事件后,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公开信息,而是打着“维稳为重”的旗号,想方设法地“捂盖子”,仿佛只要不走漏风声,便能够“一切尽在掌握”,便能够瞒天过海、稳如泰山。他们真正关心的,其实并不是社会“稳”,百姓生活“稳”,而是自己权力“稳”,政声“稳”,官位“稳”,乌纱“稳”。(广东《晶报》)
3、狡辩强词夺理 紫金矿业公告挑衅常识
对于事故,7月13日紫金矿业的公告给出了自己的解释:“酸性含铜污水(主要含铜,硫酸根,无有毒物质)”排入汀江,对9100吨污水这样轻描淡写还不够,居然还“科普”大众:“铜也是人体需要的微量元素”。同样,当地环保部门公布了一个汀江水质监测结果,称“pH值和铜浓度均已恢复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一个是上市公司的公告,一个是政府部门的报告,既看不到一点忏悔,也看不到半点忧心,实在是对常识的挑战。
挑战常识,就是挑战良知。为掩人耳目,故意将污水中的硫酸铜表述为“铜”和“硫酸根”。因为他们也知道,硫酸铜是这次污水的主要成分,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里,属于第6类“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怎么还能说是“无有毒物质”?铜虽然是人体的微量元素,但是,绝大多数人不缺铜,也不需要补铜,相反,铜是重金属,重金属是能使人中毒的。并不是说需要的东西吃了就无害,这是常识。(河南大河网)
环保局的马后炮报告,也是在糊弄百姓。江水日夜奔流,流入的毒物总是逐渐被稀释的,除非污水比江水还多。九天前倒进毒物,九天后检测数据不能代表检测前的水质污染状况。何况,铜盐被河床土壤和动植物吸收后的污染,以及由此产生的长期环境质量影响,都没有进行评估。(深圳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