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拷问“葬有所安” 民众死不起埋不起
1、处理“无主孤墓” 节约用地不可罔顾民意
“死有所葬、入土为安”乃是最基本也是最朴素的生活信条和殡葬伦理。现在城市墓地每隔20年便要被“催费”一次,否则便将视为“无主墓”。在一些地区的殡葬管理规定中,就有“逾期不办理续交管理费的,将按无主墓进行处理”的惊人条款。(陕西《西安晚报》)
一块公墓的使用期限为何是20年?通过对相关法规的检索,似乎只能找到一条明确的逻辑关系——节约用地。但这些“科学选择”必须建立在公众的感情认同上。墓地20年到期没有续费,骨灰被取出集中安放,这在情感上着实令人难以接受,中国有亡者为大、慎终追远的传统,亡者不可轻易被打扰。墓地租赁期该有多长?期满后该如何解决?当有更人性化的解决方式,遵循基本的社会伦理。(北京《人民日报》)
数千年来,国人一直有着“终有所依”的朴素情感。恐怕没有谁将此视之是一种迷信,人们尽力呵护,只为从中体现的对生命的尊重,对先人的缅怀。在一个民族的道德传承中,先人占有很重要的一块。作为一个文明国度,文明很大程度上体现在对先人的缅怀和思念上。如果真有一天,先人们“终无所依”,那不仅意味着文化的断裂,也意味着情感的背叛,曾经引以为傲的文化和传统,就这样,被我们亲手埋葬。(浙江《宁波日报》)
2、国人“入土难安” 墓地已成子孙经济负担
“墓地没有产权,只有租赁使用权”一说,打破了许多民众心中固有的概念,原来墓地也不能永久续存,不免令花大价钱抢购墓地的民众很受伤。按照民政部的意思,“20年缴费周期”与按揭贷款有点类似,如果使用期为70年,那么3次左右就可付清使用费。但新的问题在于,这个使用费具有不确定性。都知道,买房子按揭贷款,总额多少,每月还多少,多少年还清,都是有明确数额约定的。但“20年缴费周期”却让人摸不着头脑,一是现在花这么多钱为什么只能使用20年?二是20年后的费用又该是多少,那时还交不交得起,由谁来交?(广东《中山商报》)
一块可供清明祭祖的墓地,势将成为子子孙孙永远的经济负担。随着人均寿命的增长,将来一个后代子孙将背着数十个甚至更多的上代人的墓地续费压力。现在无人认领的骨灰盒已经每年递增,成为陵园管理遇到的一大难题,可以预见将来这个问题会愈演愈烈。还可能会有相当一部分贫困人口因买不起墓地续不起费,而“死无葬身之地”。(江苏新华报业网)
3、续租价格混乱 须防墓地续费漫天要价
即便要收续收管理费,也应界定成本,严格规范收费标准。按照济南市物价局文件,对已经期满20年的普通型公墓收取护墓管理费最高不超过15元/月,中高档型公墓最高不超过25元/月。一个普通公墓占地不过一两个平方,管理费竟然高达“15元/月”。要知道,目前一般城市的普通住房物业费,收费标准不过是每平方几毛钱,贵的也只有一两块。难道安息逝者的墓地,其日常的维护,会比活人生活的住房还高?(江苏《扬州晚报》)
显然,为死人墓穴提供服务的成本,一般要比为活人住房提供服务的成本少得多,因此公墓管理费的收费标准,应该比住房管理费的收费标准低才正常。过高收取公墓管理费的行为,有巧取豪夺的嫌疑。对于这样的行为,政府不能帮公墓管理方说话,出台有利于公墓一方的收费标准,而是要尽量保障消费者的利益。(湖北荆楚网)
近年来,无人认领的骨灰盒每年递增,已成为陵园管理遇到的一大难题。这种状况不能再持续下去了,这一问题也不能再成为考验生者和死者的最大难题了。有必要像《物权法》中规定的商品房土地使用权那样,规定自动续期的权利;要么就允许死者生前可以“多购买一些使用年限”,而不仅仅是20年;要么就是购买者一次付费之后,有部门来承担永久性的集中保留义务。这种“不上不下”的悬空权利最令人揪心。(四川《天府早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