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限放还是禁放 鞭炮存废争议又起
1、烟花爆竹仓促开禁 央视配楼大火警示世人
烟花爆竹燃放的危害性,再次以央视新址北配楼大火血的代价和教训展现在人们面前。在中国,几乎没有任何一个事物像烟花这样,在巨大争议中存在。火灾发生十几个小时,单是一家大型网站论坛就有35万人对此事件发表评论,并贴发相关照片;而另一家大型网站的调查显示,约68%的人认为应该禁止燃放烟花,18%的人反对禁放,13%的人认为可有可无,还有1%左右的人对“花钱买点火刹那间的快感”不关注。(北京新华网)
北京是最早禁止燃放鞭炮的城市之一,早在1993年10月,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就通过了《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北京市过了12个平安年。从北京开始,禁放烟花爆竹的新风很快吹到国内各城市。但这个给百姓带来平安的法律却招致从普通群众到有关专家的责疑,主要观点就是,禁止燃放鞭炮,缺少了年味,丢了中国传统的过年文化。于是,2005年9月,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又以49票赞成、1票反对、8票弃权的高票率通过了《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名曰“禁”改“限”。这个“限”字,倒是“解放”了做烟花爆竹的生意人,执法者则陷入了尴尬的境地,像央视这样的担负着向海内外观众宣传安全文明重大责任的“业主”单位都可以不听警察劝告而一意孤行,遑论一般百姓了。“限”不过是皇帝的新衣。(北京光明网)
按理,烟花爆竹开禁绝对是重要的公共政策,应该建立在广泛征求民意的基础上。可是,在开禁之前,到底做了多少民意咨询工作,到底有多少人支持开禁?我们没看到非常有说服力的依据。如果说在认识到烟花爆竹的危害后重新开禁,那么,就应有足够的准备,使其危害得到有效的控制,比如确保安全性。比如,保证那些反对燃放烟花爆竹的人的诉求,给他们相对的安静空间,相对的清洁环境。但是,这些我们还是没有看到。烟花爆竹开禁后,人们感受最直接最突出的变化,就是烟花爆竹的销售变成专营了,价格高多了。给人感觉是,上一轮的禁止烟花爆竹,最重要的结果,是促成了一种产品的垄断暴利。
专营的目的,是为了安全。但是,这种做法能保证安全吗?首先,即便是通过专营渠道购得的烟花爆竹,也未必就能确保安全,那么多的火灾,那么多的事故,难道都是非专营渠道出售的产品?北京市“禁放办”在市场暗访中发现,在远郊区县的非禁放区内,80%的销售点都在销售非法烟花爆竹。其次,垄断必然催生“黑市”,而“黑市”带来的是更大的隐患。(北京《中国青年报》)
政府虽然在燃放时间和地点上作了一些规定,但是,这种规定很难得到遵守。网上有贴反映:有人从楼上扔下鞭炮,如往地下扔下一个个“炸弹”;有人直接在楼道制造热闹,炸得墙壁上百孔千疮、垃圾满地;有人往马路上投掷,给路人尤其是小孩形成威胁;有人为追求巨响的刺激,专挑巨响的鞭炮彻夜燃放,让人不得安宁。当然,政府不是没人去管这种事,但是,那么有限的人力,哪里管得了千家万户?早有人说,燃放安全应以社区管理为主,可是面对街坊四邻,又有几人能拉下脸来认真去管?(北京北青网)
2、民俗传统事过境迁 大城市禁放烟花有必要
燃放鞭炮的文化传统,起始于古老的农耕文明,与当时的生产、生活环境相契合。放鞭炮图的是喜庆、热闹,据说可以驱邪、吓走小鬼,预示着来年日子的火爆。更多时候,燃放烟花爆竹,还可以用来比富斗气,两个村,两个宗族,两个店铺,两个家庭,都可以借此较劲。正因为如此,燃放烟花爆竹的开禁,有强大的民意支持,一禁放,不仅打算相互较劲的无从发力,更严重的问题是,人们过年会因此感到没劲,没气氛。
但是,这样的民俗的形成,是在传统的农村环境里,也就是说是在特定条件下。在农村放鞭炮,一般来说,动静不会太大,因为整体的人口密度不那么高,不会形成在一个区域几万人齐放的场面。可是将这种民俗搬到城市,尤其是楼群密布的居民区,燃放出事故的危险,明显要比农村大得多。不能否认的是,住在高楼大厦,尤其是在超高层建筑里,一旦发生火灾,逃生相当不易,所以,一旦出现问题,人命的死伤就免不了。(上海《东方早报》)
春节是中国最隆重的传统节日,也是消防队的“灾日”,年年春节期间全国火灾事故都有1万多起,据统计,北京1月25日零时至1月30日24时,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情103起,致伤403人。在现代社会中,人们也早不唱明清时期“五谷丰登”“六畜兴旺”的传统老歌而代之以“心想事成”“万事如意”了,传统就不能上升和发展?因为热闹?现代社会的“热闹”已空前多元化,岂能对烟花爆竹热闹声中的消防车、救护车的凄厉和伤者以及死者家属的哀号忽略不计?(北京光明网)
3、传统习俗根深蒂固 鞭炮治理还需社会合力
正月十五是各地春节期间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最后一天,在最后一天却因为烟花而酿成如此严重的火灾实在是令人感到震惊。这段时间以来关于是否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争论一直活跃在报端,而因为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事故也层出不穷。由此,是否因为燃放烟花爆竹所存在的巨大安全隐患而再次对其叫停?相信这将不再是一个民间话题,而是很快就会摆上政府决策的案头。
而作为传统习俗的燃放烟花爆竹是一个超越现实的问题,政府的决策因此不能只重视其功利的一面,而对其蕴含的传统文化与民众感情视而不见。即使发生央视新址北配楼大火这样重大的事故,如果在城市居民中投票表决的话,相信至少在目前,烟花爆竹的弛禁派依旧可能会占上风,因为我们这个民族,实在太喜欢年节因烟花爆竹带来的喜庆的感觉了。习俗的生命力是非常强大的,全国的城市对燃放烟花爆竹不是没有全面禁止过,然而,最终又都全部解禁。所以,再议禁放烟花爆竹问题,就不能对此前禁放与解禁的政策折腾视而不见,应当避免再次走入从禁放到解禁的恶性循环。(北京《中国青年报》)
今年是北京市燃放烟花爆竹“禁改限”的第4个年头,烟花爆竹带来的安全隐患人们早已熟知,不久前的福建长乐“拉丁”酒吧大火、去年9月的深圳“舞王”特大火灾,都是由于燃放烟花不当而酿成的悲剧。烟花爆竹是否应该再次禁放的热议,似乎给人们留下一个印象:“事故的责任都是烟花”,也因此要禁放烟花,却忽视了一个本质:事故本是“人之祸”,之所以从一件喜庆习俗演变成事故,是由于人们的疏忽大意、燃放不当甚至违法操作导致。(北京中国网)
以前的实际情况表明,“禁放”面临着执法成本太高难以落实的问题。“禁改限”大大扩展了公民行为的自由空间,同时也对政府管理提出更高要求。眼前的事例表明,无论“禁放”还是“限放”,要达到既喜庆热烈又安全有序的效果,仅从政府管制的角度出发,无法找到令人满意的答案。燃放烟花爆竹与养狗、喝酒相似,都是涉及千家万户的事项,如果没有政府完善的治理,整个社会的齐心协力,就会有可能给人们造成危害。(北京《人民日报》) |